强化基层组织建设
提升惠民服务能力
在省、市红十字会的指导和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会以“两项试点”工作为抓手,大力推进红十字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取得了一定成效。截至目前,全区共建立红十字基层组织477个,实现机关、学校、医院、乡镇(街道)、村(社)组织全覆盖。
一、统一思想,明确目标
基层组织是开展红十字各项工作的基础,事关红十字事业健康发展的大局。区红十字会高度重基层组织建设和会员管理工作,通过基层走访、征求意见、座谈讨论、科学研判,制定了《开展红十字强基工程推进基层组织建设的实施方案》和《开展规范会员管理优化会员服务充分发挥会员作用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乡镇(街道)红十字会对标“六个方面工作内容和要求”抓好基层组织建设,村(社)围绕“六有”目标(有组织、有队伍、有制度、有阵地、有项目、有活动)开展红十字工作。同时区红十字会设立基层组织(会员)管理工作办公室,秘书长任主任,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抓好日常组织(会员)申报、登记、变动等管理工作。
二、加强领导,强化保障
一是加强党对红十字组织的领导。通过规范的换届程序,乡镇党委书记任乡镇红十字会名誉会长、班子分管领导任会长,村(社)党组织书记担任红十字会会员小组组长。明确乡镇党委每年不少于两次研究本乡镇的红十字工作,红十字工作纳入村(社)目标责任综合考核。二是加强对各乡镇红十字工作的考核。将红十字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对乡镇年度综合考核内容,确保了乡镇在红十字工作人员配备、制度建设、活动开展、经费筹集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保障。三是开展红十字工作示范乡镇创建。参照红十字工作示范县(市)创建的标准,制定评估体系,积极开展示范乡镇创建。目前,已验收命名第一批示范乡镇。四是强化培训指导。举办全体理事、各乡镇红十字会会长、秘书长、工作人员参加的工作专题培训会,提高思想认识和实操能力。通过试点先行,深入一线指导村(社)完成会员小组成员调整工作,规范召开乡镇(街道)红十字会会员代表大会。
三、建章立制,规范管理
一是建立健全制度。区红十字会共制定下发了11项制度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红十字组织队伍建设的通知》《关于加强学校红十字工作的通知》,完善了工作机制和制度,细化了相关工作要求;《关于规范红十字会员登记管理的通知》《加强红十字会费收缴、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关于建立红十字会员关心关爱制度的通知》,为推进会员规范化、动态化管理提供了依据。二是规范会员管理。规范发展会员,将会员登记、会员证发放等工作落到实处。规范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开展关心关爱困难会员活动。会员实施动态管理,各级红十字组织工作人员依法发展为会员,将优秀红十字志愿者及时吸收为会员,按在校生10%推荐优秀青少年学生发展为学生会员,全面清理因人员调整、流动、升学等造成的“台账会员”。规范管理后,现有团体会员单位170个,个人会员2014人。
四、丰富载体,突出实效
区红十字会以理事实事清单制度、最多跑一次改革等为载体,充分调动基层组织和广大会员的积极性。一是组织会员开展志愿服务。以参与养老服务、文化礼堂、博爱家园、救护培训、救援演练、心理咨询、捐献动员等为主抓手,组织会员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二是发动会员参与项目救助服务。各乡镇(街道)博爱救助金和30个村、社博爱救助金的发放管理,都听取会员意见,引导会员自主管理。开通博爱超市,组织会员定期为全区13000户低保困难家庭开展“菜单式”“精准化”上门救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