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红十字会关于加强新时代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0-10-31发布者: 浏览量:


    为进一步贯彻中央、省委关于深化群团改革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国务院《志愿服务条例》和《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推动红十字志愿服务规范化、专业化,现就大力发展红十字志愿服务,加强新时代我省红十字志愿 服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十字事业和志愿服务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认真落实中国红十字会第十一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精神,以“保 护生命和健康,维护人的尊严”为己任,以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为 引领,以促进社会文明进步为旨归,注重需求导向,真心服务群 众,彰显人道特色,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红十字精神和 “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服务精神,广泛凝聚社会正能量, 为推动浙江人道公益事业发展、助力“两个高水平”和“重要窗口” 建设贡献力量。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在全省范围内建设一支专业素养高、奉献精神 好、组织归属感强的红十字志愿者队伍,建立覆盖广泛、管理规范、服务专业、特色鲜明、充满活力的红十字志愿服务团体,实现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与红十字组织建设、核心业务互相促进, 红十字志愿者和志愿服务团体成为“群众身边的红十字会”的重 要实践者,成为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改善民生福祉、促进社会 和谐的重要力量。

 

    ——志愿者队伍不断壮大。各类红十字志愿者占常住人口的 5‰以上,全省注册登记的红十字志愿者总数不少于 32 万人。红 十字志愿者活跃度明显提高,身份意识显著增强。

 

    ——志愿服务团体有效发展。县级以上红十字会直接联系 指导的志愿服务队不少于 3 支,每个红十字基层组织至少有 1 支志愿服务队。有条件的红十字志愿服务队依法登记成为志愿 服务组织。 

 

    ——志愿服务管理规范有序。进一步健全完善志愿服务管理 制度和平台,提升红十字志愿服务管理信息化水平。红十字志愿 者和志愿服务团体 100%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和全省志愿服 务管理平台登记。 

 

    ——志愿服务品牌初具规模。每个县(市、区)在当地乃至 全省至少有 1 个影响力比较大的红十字志愿服务项目或品牌。

   

    ——志愿服务激励褒扬形成机制。建立并落实表扬激励长效 机制,红十字志愿者和志愿服务团体具有较强的组织荣誉感和社 会认可度。 

 

    三、工作重点  

 

    (一)大力发展红十字志愿者 巩固现有红十字志愿者队伍,五年内全省新发展登记注册红 十字志愿者达到 25 万名。成人会员原则上都要登记注册成为红 十字志愿者,并在志愿服务中发挥骨干作用。结合开展“三救”“三 献”业务,推动捐赠者、合作伙伴、基层工作者、受助者,鼓励 红十字救护员、应急救护师资、救援队员、无偿献血者、造血干细胞入库志愿者、人体器官(遗体、组织)捐献志愿登记者及其亲属等登记注册成为红十字志愿者。严格标准,严把质量,吸收其他有专长、有爱心、有执行力、有亲和力的人士加入红十字志 愿者队伍。 

 

    (二)积极组建红十字志愿服务队 根据群众需求和当地工作实际,立足提供便民惠民利民的多样化服务,积极组建具备专长、特色鲜明的红十字志愿服务队, 做到“成熟一支、组建一支”,“建成一批、巩固一批”。注重遴选 培养红十字志愿服务队带头人和骨干,充分发挥其在带队伍、抓建设、组织活动、开展服务等方面的作用,为志愿服务队可持续 发展打好基础。 (三)加快培育红十字志愿服务组织 通过培训提升、扶持孵化、项目资助和政策指导,推动志愿服务队成为依法注册、自主管理、自我发展的红十字志愿服务组织,并充分发挥其在志愿服务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指导红十字志愿服务组织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群众的能力;推动具备条件的志愿服务组织设立党的组织, 开展党的活动。

 

    (四)倡导开展辨识度高的红十字志愿服务 突出人道组织特色,聚焦红十字会主责主业,倡导为群众、 为社会提供红十字辨识度高的志愿服务,做到“有所为、有所不 为”。“按专业、分领域”在应急救援、应急救护、人道救助、无 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人体器官(遗体、组织)捐献、社区服务、养老服务、红十字文化传播等领域积极开展红十字志愿服 务工作。 (五)着力打造红十字志愿服务品牌 确立品牌发展战略。市、县(市、区)红十字会要注重挖掘、培育符合当地实际、具有红十字特色的志愿服务品牌。省红十字会继续实施“情暖浙江·红十字志愿服务项目发展计划”,加大扶 持力度,对初具品牌效应的项目,在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予以倾斜。探索建立志愿服务项目展示交流平台,提高各类项目品 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市、县一级都有 1 个以上知名品牌,力争 在全省形成一批有影响力的红十字志愿服务品牌。鼓励推荐红十字志愿者、志愿服务队、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项目、志愿服 务社区参与“浙江省志愿服务最美(最佳)典型展示交流活动”。

 

    (六)大力推进红十字志愿服务阵地建设 积极整合资源,主动融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依托会员活动场所、红十字服务站、红十字救护站、救护培训基地(站)、生命教育体验馆等服务阵地,探索建立集组织、协调、实施、评价、激励、展示等功能为一体的红十字志愿服务阵地。全省各级各类红十字服务阵地向所有红十字志愿者开放, 推动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生动、广泛、有效开展。 

 

    (七)切实加强红十字志愿服务规范管理 结合“数字红会”建设,建好用好红十字志愿服务信息管理平 台,与“志愿浙江”“文明帮帮码”等平台互融互通。推动“数字赋 能”,完善志愿者招募注册和志愿服务需求发布、在线报名、管 理统计等功能, 推动志愿者的精细管理、志愿服务的精准对接。 规范志愿者招募、服务、管理和奖惩,及时、完整、准确记录志愿者服务时长等信息。加强对志愿服务项目立项、评审、发布、实施、结题、决算等环节的闭环式管理。指导志愿服务队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做好工作总结。建立志愿服务工作年度述职制度, 各级红十字会每年听取志愿服务队工作报告。 

 

    (八)建立健全红十字志愿服务激励褒扬机制 落实红十字志愿者星级评定制度,分级开展星级评定工作,并及时向志愿者颁发星级证章。严格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志愿服务嘉奖制度,褒扬优秀红十字志愿者、志愿服务队、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项目、志愿服务社区。对优秀红十字志愿者、志愿服务队和志愿服务组织负责人,优先安排参加典型交流、培训和 会议,推选为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理事,推荐参加“红人榜”、各 级“最美人物(群体)”和“四个 100”等先进典型评选。将优秀志 愿者纳入“红十字博爱送万家”等走访慰问活动对象。积极沟通对 接文明办、教育、人社、卫健等部门,争取相关政策支持和指导,推动有关部门对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红十字志愿者在就学、就 业、就医等方面予以优待。

 

    四、强化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红十字会要把志愿服务工作作为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 抓,强化全省“一盘棋”思想,上下联动,努力形成齐抓共管、共 同推进的工作态势。县级以上红十字会加强志愿服务工作统筹规划和协调指导,职能处(科)室负责政策执行和综合管理,其他处(科)室和直属单位负责本领域志愿服务工作的组织推动和业务指导;省、市红十字会加强对本地区志愿服务工作的规划研究,争取政策支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县级红十字会和红十字基层组织要把志愿服务工作作为联系、服务群众的重要抓手,大力发 展红十字志愿者、志愿服务团体,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二)拓宽工作格局 各级红十字会要积极争取将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纳入当地志愿服务工作整体规划和精神文明工作考核范畴。县级以上红十字会要健全完善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委员会,争取文明办、民政、教育等部门和共青团等群团组织支持,提高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的社会协同性。加强与其他志愿服务团体的合作,通过项目邀约、 购买服务等方式增强红十字会在志愿服务工作中的枢纽功能。 

 

    (三)加大经费支持 全省红十字系统统一实施“情暖浙江·红十字志愿服务项目 发展计划”,强化对志愿服务的支持力度。县级以上红十字会要 积极争取将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为志愿服务项目实施、平台建设、业务培训、活动开展以及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时的交通、用餐、保险等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发挥红十字会在人道动员方面的优势,动员社会捐赠,建立旨在培育志愿服务的专项资金。鼓励支持红十字志愿服务队和志愿服务组织发挥优势,通过承接政府以及红十字会的公共服务项目,争取政府补 贴和社会资金支持,持续提升自我发展能力。 

 

    (四)抓好业务培训 要完善志愿服务培训体系,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对红十字志愿者的专业知识和相关技能培训。省、市两级红十字会要定期举办优秀志愿服务队和志愿服务组织负责人培训班,通过集中辅导、案例分析、经验交流、观摩考察等方式,提升志愿服务骨干的管理水平。县级红十字会和红十字基层组织要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岗前培训。要优化课程设置,强化培训的针 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提高培训质量。 

 

    (五)加强宣传引导 各级红十字会要深入发掘志愿服务先进典型,创新宣传方式,拓宽宣传渠道,借力主流媒体,善用新媒体,精心策划主题宣传、专题宣传,讲好红十字志愿者造光、发光的故事,传播好新时代红十字志愿者声音,营造志愿者和志愿服务光荣的良好社会氛围,树立和提升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品牌的影响力、感召力 和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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