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5日省红十字会六届六次理事会审议通过)
2015年度,省红十字会本级全年共接受捐赠款物价值2841.93万元,投入使用款物价值3157.82万元。现将捐赠款物具体收支情况报告如下:
一、捐款接受和使用情况
(一)捐款接受情况
2015年度,共接受捐赠款999.75万元,上年利息收入6.17万元,本年利息收入8.21万元,共计1014.13万元。其中非定向捐赠34.66万元,定向捐赠979.47万元。
非定向捐赠中,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募捐箱捐款9.42万元,利息收入14.38万元,其它小额捐款合计10.86万元。
定向捐赠中:
1.“朝聚光明”项目捐款380万元,由内蒙古自治区红十字会朝聚眼科医院集团捐赠。
2.“母婴平安”项目捐款304万元,由中天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捐赠。
3.“康心基金”心脏病患者救助项目捐款184.60万元。其中安徽双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捐赠51.3万元,山东齐鲁制药有限公司捐赠34.3万元,上海轩宏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捐赠20元,北京泰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捐赠20万元,吴和平捐赠15万元,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捐赠10万元,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捐赠10万元,浙江英特生物制品营销有限公司捐赠10万元,江苏新晨医药有限公司捐赠5万元,江苏豪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捐赠5万元,沈阳三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捐赠4万元。
4.“康恩贝应急救援队建设专项基金”捐款50万元,由康恩贝集团有限公司捐赠。
5.“送山区孩子一床被褥”项目捐款16.29万元。
6.“器官捐献者孩子助学”项目捐款8.01万元。
7. “康恩贝健康之旅”项目执行费8万元,由康恩贝集团有限公司捐赠。
8. “红十字烛光博爱专项基金”捐款5.69万元,由民盟浙江省委会捐赠。
9.“云南独龙族学生雨季关爱行动”捐款5万元,由义乌市庆鹏化妆品有限公司捐赠。
10.助学项目捐款4.63万元,其中一般助学3.45万元,贫困儿童助学0.81万元,青田结对助学0.37万元。
11.“珍视明校园关爱行动”项目执行费3.5万元,由江西珍视明药业有限公司捐赠。
12.西藏地震捐款2.93万元。
13. “失能老人的生命尊严”项目捐款2.12万元。
14. “天津爆炸”事故捐款1.68万元。
15. 尼泊尔地震捐款1.21万元。
16.其它小额定向捐款1.81万元。
(二)捐款使用情况
2015年度共使用捐款1108.38万元。其中非定向捐款支出19.25万元,定向捐款支出1089.13万元。
非定向捐款支出中,用于“天津爆炸”事故支出13.32万元,划拨省抗癌协会项目款支出4.09万元,“贫困学生过冬”项目支出1.8万元,临时救助支出0.04万元。
定向捐款支出中:
1.“朝聚光明”项目支出342.31万元。
2.“母婴平安”项目支出263.03万元。
3.“康心基金”心脏病患者救助项目支出185.13万元。
4.“红十字烛光博爱专项基金”支出63万元。
5.“康恩贝应急救援队建设专项基金”支出51.58万元。
6. 贵州对口帮扶项目支出40万元。
7.“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活动支出28.63万元。
8.“灿鸿”台风救灾支出20.10万元,其中由“红十字烛光博爱专项基金”列支10万元,“致公党红十字救灾博爱基金”列支10万元。
9.“苏迪罗”台风救灾支出15万元。
10. 西藏地震救灾支出10万元。
11. 丽水里东村山体滑坡救灾支出10万元。
12.洪灾支出10万元(诸暨市江藻镇墨城中心幼儿园二期项目款)。
13. “贫困学生过冬”项目支出9.72万元。
14.“康恩贝健康之旅”项目执行费支出8万元。
15. 一般助医支出6.01万元,其中划拨省抗癌协会项目款支出5.91万元。
16.芦山地震捐款支出4.85万元。
17.“菲特”台风捐款支出4.37万元。
18.“云南独龙族学生雨季关爱行动”支出4万元。
19. 助学项目支出3.87万元,其中向日葵爱心助学2.47万元,青田结对助学1.4万元。
20. “珍视明校园关爱行动”项目执行费支出3.37万元。
21.“安童博爱”项目支出2.3万元。
22.“天津爆炸”事故支出1.68万元。
23. 尼泊尔地震救灾支出1.21万元。
24. 其它小额支出共计0.97万元。
2015年度实际超支94.25万元。
二、捐赠物资接受和使用情况
(一)捐赠物资接受情况
2015年度共接受捐赠物资价值1827.80万元。其中康恩贝集团有限公司1000.58万元;江西珍视明药业有限公司336.78万元;杭州海关477.39万元;浙江优亿医疗器械有限公司5.15万元;牧童集团有限公司4.21万元;杭州胜进运输有限公司3.25万元;浙江袜业有限公司0.44万元。
(二)捐赠物资使用情况
2015年度共使用捐赠物资价值2049.44万元。
1.2015年“康恩贝健康之旅”前列康项目使用捐赠物资价值800.40万元。其中,拱墅区、临安市、淳安县、奉化市、宁海县、慈溪市、江北区、瓯海区、德清县、南浔区、嵊州市、婺城区、武义县、衢江区、龙游县、江山市、常山县、开化县、定海区、岱山县、仙居县、天台县、莲都区、青田县、松阳县等共25个县(市区)各32.016万元。
2.杭州海关捐赠用于困难群众救助物资价值538.88万元。其中温州市112.77万元,绍兴市73.72万元,舟山市50.57万元,青田县50.13万元,武义县48.18万元,景宁县44.82万元,龙游县42.95万元,富阳区27.03万元,衢州市1.71万元,金华市1.5万元;杭州海关自行慰问9.24万元;贵州省对口帮扶55.99万元;“苏迪罗”台风救灾15万元;西藏地震救灾4.82万元;杭州师范大学红十字会暑期支教活动使用0.45万元。
3.“珍视明校园关爱行动”使用捐赠物资价值336.78万元。其中浙江大学等省内11所高校200.23万元,杭州市6.54万元,宁波市2.99万元,温州市27.50万元,嘉兴市27.50万元,绍兴市13.75万元,金华市13.75万元,衢州市3.93万元,舟山市20.30万元,台州市13.75万元,丽水市6.54万元。
4.2015年“康恩贝健康之旅——心脑血管疾病防治博爱行动”项目使用捐赠物资价值200.18万元。其中富阳区50.045万元,永康市50.045万元,青田县50.045万元,景宁县50.045万元。
5. 拨付西藏地震救灾捐赠物资价值68万元。
6. 用于贵州省对口帮扶捐赠物资价值45.24万元。
7. 拨付金华水灾救灾捐赠物资价值8.93万元。
8. “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活动慰问物资价值 7.80万元。
9. 拨付衢州市红十字会用于救援队建设物资价值7.09万元。
10.拨付中国红十字(浙江)心理救援队等4支救援队医疗器械价值5.15万元。
11.“云南独龙族学生雨季关爱行动”使用捐赠物资价值4.65万元。
12.“灿鸿”台风救灾使用捐赠物资价值3.67万元。
13. “苏迪罗”台风救灾使用捐赠物资价值2.79万元。
14. 杭州师范大学红十字会暑期支教活动使用捐赠物资价值0.44万元。
15.清理报废不适宜发放的库存物资价值19.44万元。
2015年度物资实际超支221.64 万元。
三、其它说明
(一)本报告的年度统计起止时间为 2014年 12月 1日至
2015年
11月
30日
,与历年理事会报告的统计时间一致。
(二)本报告中接受和使用捐款均不包括总会、市、县(市、区)红十字会转汇本会的资金,接受和使用捐赠物资均不包括总会下拨我会的救灾救助物资,以及财政专项资金购买的救灾救助物资。
(三)2015年度省红十字会本级捐赠专户财务收支情况已经过第三方专业机构审计,没有违法违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