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红十字会2014年度捐赠款物接受和使用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5-06-11发布者: 浏览量:

 (2015年5月28日省红十字会六届五次理事会审议通过)

 

2014年度,省红十字会本级全年共接受捐赠款物价值 1581.39万元,投入使用款物价值1448.50万元。现将捐赠款物具体收支情况报告如下:

一、捐款接受和使用情况

(一)捐款接受情况

2014年度,共接受捐赠款855.55万元,上年利息收入6.54万元,共计862.09万元。其中非定向捐赠28.24万元,定向捐赠833.85万元。

非定向捐赠中,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募捐箱捐款9.03万元,上年利息收入6.54万元,其它小额捐款合计12.67万元。

定向捐赠中:

1.红十字烛光博爱专项基金捐款216.94万元,由民盟浙江省委会捐赠。

2. 母婴平安项目捐款200万元,由中天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东阳中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捐赠。

3.朝聚光明项目捐款200万元,由内蒙古自治区红十字会朝聚眼科医院集团(杭州西湖朝聚眼科医院)捐赠。

4.云南鲁甸地震捐款75.91万元。其中单位捐赠5万元(含)以上的有:“浙江民建思源帮扶资金”10万元;浙江国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万元;杭州市永嘉商会10万元;浙江乾瞻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万元;浙江金铭镇实业有限公司5万元;杭州至品实业有限公司5万元。个人捐赠1万元(含)以上的有:匿名爱心人士3.01万元;卢瑞萍1.50万元;季平、李小萍、高柏生、张彩英各1万元。其他小额捐款22.40万元。

5. 康心基金心脏病患者救助项目捐款75万元。其中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万元,江苏扬子江药业30万元,安徽双鹤药业15万元,吴和平10万元。

6.康恩贝应急救援队建设专项基金捐款50万元,由康恩贝集团有限公司(咱老家特产有限公司)捐赠

7.助学项目捐款13.12万元。其中向日葵爱心助捐款5.81万元目捐款5万元由浙江工业大学建筑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捐赠田县舒桥乡结对学捐款1.20万元;一般助学捐款1.11万元

8.助医项目捐款1.88万元。

9.其额定向捐款1万元。

(二)捐款使用情况

2014年度共使用捐款762.05万元。其中非定向捐款支出11.49万元,定向捐款支出750.56万元。

非定向捐款支出中,划拨省抗癌协会项目款10万元,其余小额救助支出1.49万元。

定向捐款支出中:

1母婴平安项目支出252.81万元。

2.康心基金心脏病患者救助项目支出96.87万元。

3.朝聚光明项目支出96.50万元。

4.云南鲁甸地震支出95.91万元。其中致公党红十字救灾博爱基金拨付20万元。

5.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支出81.18万元。

6康恩贝应急救援队建设专项基金支出45.07万元。

7.新疆于田地震支出30万元。

8.省内洪灾救援支出20万元,其中丽水市10万元,衢江区、兰溪市各5万元。

9.贵州抗洪救灾支出10万元。

10.海南“威马逊”台风救灾支出10万元。

11.助学项目支出7.19万元。

12.安童博爱项目支出3.60万元。

13其它小额支出1.43万元。

2014年度实际收支结余100.04万元,结余资金结转入下一年度。

二、捐赠物资接受和使用情况

(一)捐赠物资接受情况

2014年度共接受捐赠物资价值719.30万元。其中康恩贝集团有限公司400万元;杭州海关191.15万元;杭州杰玛箱包有限公司62.07万元;浙江苏泊尔南洋药业有限公司 56.34万元;爱心人士林先生3.46万元;爱心人士冯女士3.37万元;爱心人士王先生1.93万元;零星捐赠合计0.98万元。

(二)捐赠物资使用情况

2014年度共使用捐赠物资价值686.45万元。

1.2014年康恩贝健康之旅——心脑血管疾病防治博爱行动项目使用捐赠物资价值400万元。其中临安市50.82万元;温岭市49.97万元;象山县49.97万元;义乌市49.97万元;嵊州市 49.97万元;武义县49.77万元;龙游县49.77万元;青田县49.76万元。

2.杭州海关捐赠用于困难群众救助物资价值 145. 55万元。其中丽水市54.44万元,杭州市40.26万元,舟山市36.53万元,义乌市0.80万元;儿童节慰问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幼儿园活动 13.50 万元; 赴青田县舒桥乡开展党员“微心愿”活动使用物资价值0.02万元。

3.拨付云南鲁甸地震救灾物资价值 56.34万元。

4.拨付新疆于田地震救灾物资价值 30.04万元。

5.拨付丽水市水灾救灾物资价值20.51万元。

6.博爱送万家贫困家庭慰问物资价值 15.60 万元。其中开化县、松阳县各1.69万元;苍南县、吴兴区各1.56万元;淳安县、余姚市、普陀区、临海市各1.30万元;南浔区、南湖区、嵊州市、婺城区、浦江县各0.65万元;诸暨市、新昌县各0.325万元。

7.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公益活动物资价值15.20万元。

8.“新春送温暖、送急救、送安全”志愿服务活动物资价值1.10万元。

9.慰问杭州市下城区康乃馨儿童康复中心物资价值0.76万元。

10.拨付湖州市、舟山市、平阳县、仙居县、新昌县各一台发电机,合计价值0.75万元。

11.慰问“母婴平安”项目受助对象物资价值0.60万元。

2014年度物资收支结余32.85万元,结余物资结转入下一年度。

三、其它说明

(一)本报告的年度统计起止时间为 2013 12 1日至 20141130,与历年理事会报告的统计时间一致。

(二)本报告中接受和使用捐款均不包括总会、市、县(市、区)红十字会转汇本会的资金,接受和使用捐赠物资均不包括总会下拨我会的救灾救助物资,以及财政专项资金购买的救灾救助物资。

 

    (三)2014年度省红十字会本级捐赠专户财务收支情况已经过第三方专业机构审计,没有违法违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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