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党风廉政建设规定,规范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省级“小金库”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会决定从2018年7月初至8月底开展省级“小金库”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项检查对象和内容
检查对象:会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包括下属民办非企业单位。
检查内容: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重点是2015 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及形成的资产。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
“小金库”主要表现形式包括:
1.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
2.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
3.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4.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
5.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
6.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7.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8.其他形式设立“小金库”。
二、省红十字会“小金库”专项检查工作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571-86462396
举报信箱:zjshszhjgjw@163.com
公开网址:http://www.zjredcross.org.cn/
公告有效期:2018年7月4日-8月31日
浙江省红十字会
2018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