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红十字博爱周”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4-18发布者: 浏览量:

浙红〔201321

 

浙江省红十字会关于开展

2013红十字博爱周”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红十字会、义乌市红十字会,省高校红工委、医疗红工委各成员单位:

今年是国际红十字运动诞生150周年,也是我省各级红十字会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25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红十字事业的意见》(浙委〔2012122号)的关键之年。为了纪念58日第66个世界红十字日,更好地传播国际红十字运动理念,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加快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红十字大宣传格局,凝聚更多的社会力量关心和支持红十字事业,拟于“五八”世界红十字日期间,在全省范围内继续开展“红十字博爱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5 6 512

二、活动主题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确定今年的活动主题是“150年人道行动”。省红十字会今年重点组织和举办主题为“走进红十字会,体验人道力量”的开放日活动。各地可结合实际,开展丰富多样的主题宣传纪念活动。

三、活动要求

一要突出重点。各级红十字会要以“践行人道,惠泽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红十字运动知识传播、救护培训、社区关怀、健康服务、造血干细胞捐献、人体器官捐献、打造公开透明的红十字会等重点领域工作,组织开展博爱周系列宣传纪念活动。要充分调动广大红十字会员、志愿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各级各类红十字志愿服务队伍的作用,努力扩大红十字会社会影响力。

二要注重结合。各级红十字会要把组织开展好今年“红十字博爱周”各项纪念活动,与推进红十字文化建设、推进救护培训民生实事抓落实、推进志愿服务项目培育发展等重点工作相结合,认真组织开展纪念汶川地震五周年全国红十字青少年自救互救知识竞赛和全省红十字现场应急救护知识竞赛,深入挖掘红十字“三救”、“三献”工作中涌现出来的感恩故事、感动场面、感人事迹,充分展现红十字会在助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发挥的积极作用。

三要强化宣传。全省各级红十字会要上下联动、协同配合,在活动策划上重特色,在“三救”、“三献”业务上创亮点,在志愿服务上扩影响,在媒体沟通上下功夫,在典型宣传上显成效,形成整体合力,在全社会营造重视推进红十字事业加快发展的浓厚氛围。既要积极借助省、市、县各级主流媒体(报刊、电视、电台、网站等)的宣传效应,又要充分发挥网站、微博、简报、报纸等红十字会自有媒介的传播作用,促使公众更加了解红十字会、更加理解红十字会、更加支持红十字会。

各地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当地“红十字博爱周”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工作特色、亮点和经验,并于520日前向省红十字会上报书面总结材料。

 

联 系 人:李伊平(人道传播与组织管理处)

联系电话:0571-86466693    传真:0571-86466692

    箱:zjhhzxc@163.com

 

 

 

                                   浙江省红十字会

                                   2013 年4 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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