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4月20日四川芦山地震发生后,浙江省红十字会收到来自社会各界的踊跃捐款。由于银行和邮局等中介机构没有向我会提供有关捐赠人地址和联系方式的完整信息,致使很多已开出的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无法及时寄送到捐赠人手中。为此,我会希望有意取得捐赠票据的捐赠人能够通过以下步骤向我会索取:
1、将捐款时的银行回单、网银回单或邮局回执复印;
2、在复印件的空白处注明接收票据的地址、邮编、收件人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
3、将复印件传真至我会,传真:0571-86465640,86466692。
如有疑问,请致电:0571-86465640、86466695。
浙江省红十字会财务科
201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