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红十字会2013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13-03-05发布者: 浏览量:

    一、浙江省红十字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宣传、贯彻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
    2.负责研究制订全省红十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全省红十字事业发展规划、计划,指导各级红十字会开展工作。
    3.负责红十字会备灾救灾工作,规划、建设和管理备灾救灾设施;制订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组织开展救护和救助工作;参与灾区的恢复重建工作。
    4.依法组织开展社会募捐活动,开展人道救助和服务工作。
    5.负责现场救护知识和技能的宣传普及;负责培训红十字救护员;组织群众参加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的自救互救。
    6.负责在城市社区和农村开展红十字服务工作。
    7.负责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管理工作,指导全省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
    8.参与无偿献血的宣传表彰工作;推动遗体、器官(组织)捐献工作;参与重大疾病的预防宣传和健康教育;负责全省南丁格尔奖章候选人的组织推荐工作。
    9.负责建立红十字基层组织和团体会员单位,发展红十字会员和志愿者,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
    10.负责对冠名红十字(会)医疗机构的审批、核准和登记工作,指导冠名红十字(会)医疗机构开展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活动。
    11.负责开展境内外重建家庭联系工作。
    12.负责红十字运动宗旨理念、国际人道法以及七项基本原则的宣传传播。
    13.根据中国红十字会总会部署,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开展与国际红十字组织和各国红十字会或红新月会及其他国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开展与港、澳、台地区和兄弟省(市)红十字会的交流与合作。
    14.兴办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社会福利事业。
    15.依照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基本原则,完成省人民政府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交办或委托的有关事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省红十字会部门预算包括:省红十字会本级预算、所属省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和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管理中心等单位预算。

    二、省红十字会2013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省红十字会2013年收入预算1701.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701.15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省红十字会2013年支出预算1701.15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1628.18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428.1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63.75万元,项目支出1209.26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3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项)61.46万元,主要用于省红十字会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红十字事业(款)行政运行(项)247.13万元,主要用于省红十字会在职人员工资和单位的日常运转。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红十字事业(款)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项)1319.59万元,主要用于所属事业单位在职及退休人员工资以及保障红十字事业发展所需的支出。
    4.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23.1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3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17.8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的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红十字事业(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红十字事业(款)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项):反映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红十字事业方面的支出。
    5.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附件:1. 2013年省级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 2013年省级部门财政拨款预算表

 

                                                                                                       二O一三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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