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普济白血病救助项目实现全覆盖

发布时间:2024-01-11发布者: 浏览量:

今年53岁的舟山市民张女士,2020年被查出免疫血管T细胞淋巴瘤,这是一种罕见的血液病。为了更好地治病,她于2022年进行了造血干细胞移植手术。病后张女士只能在家休养,没有经济来源,还要前往医院配药,每月自费药费起码五六千元,高额的治疗费用成为巨大负担。就在张女士最无助的时候,舟山市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打电话告知她可以获得普济白血病救助项目的补助。

近日,舟山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来到张女士的家里,了解普济白血病项目救助后续情况,确保该项目能够实施精准救助。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和患者亲切交谈,了解用药和治疗情况,掌握群众实际需求,鼓励她克服病魔,早日过上正常生活。

据了解,普济白血病救助项目由舟山市红十字会发起,专项用于白血病人和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者的救助,资金由普陀山佛教协会捐助和其他社会各界捐赠。项目为患有白血病的定向患者提供经济援助,并改善他们的生活质量。该项目的最高救助金额达7万元,目前实现了全市全覆盖。项目救助对象凡符合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舟山市贫困群体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规定及农业农村扶贫开发部门认定的下列8种对象的舟山籍居民、患有白血病或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者,可联系舟山市红十字会申请本项目的救助:

(一)特困供养人员;

(二)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三)建国前入党的渔农村老党员、老游击队员、老交通员(简称“三老”人员);

(四)重点优抚对象(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病故军人遗属,伤残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核试人员);

(五)享受国家定期定量补助的精简职工;

(六)特困职工;

(七)低保边缘对象;

(八)农业农村扶贫开发部门认定的家庭收入是低保标准1.5-2倍的其他经济困难家庭。

医保报销和民政救助后,年自负医疗费用部分按一定比例给予救助。

(一)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职工、享受国家定期定量补助的精简职工,按自负医疗费用的70%予以救助,最高限救助7万元;

(二)建国前入党的渔农村 “三老”人员、重点优抚对象、低保边缘对象,按自负医药费的50%予以救助,最高限救助5万元;

(三)农业农村扶贫开发部门认定的家庭收入是低保标准1.5-2倍的其他经济困难家庭,按自负医药费的30%予以救助,最高限救助3万元。

2023年,舟山市红十字会已对7例白血病患者进行救助,总金额达34.39万元。目前,市红十字会正在加强与市医保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沟通,主动查找联系救助对象,确保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应救尽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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