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温岭市红十字应急救护师黄佳怡路遇一位老人倒地,她积极伸出援手帮助。面对围观的热心群众 ,黄佳怡开展“教科书式”现场教学。
事情还得从5月16日晚上说起,黄佳怡开车接孩子放学路上,在云樾观岭附近的城西大道路段,她看到一位老人倒在地上,旁边停着一辆打着双跳灯的私家车。黄佳怡毫不犹豫地下车,她一边跑一边喊着:“我是红十字应急救护师,或许能帮助老人。”围观群众见状,纷纷为她让路。
确保有人已经拨打120的前提下,黄佳怡先检查老人受伤情况,发现其头皮和手部轻微破皮出血,然后观察生命体征,发现老人生命体征平稳,神志清醒。于是她守护在老人身边等待120急救车到来。
这时,围观的热心群众纷纷出谋划策,有人建议把老人扶起来,有人说让老人躺平,有人建议把老人头部垫起来……作为一名红十字应急救师,黄佳怡对这些建议一一给予阻止。针对有人倒地这种情况,她现场给予“教科书式”教学。
首先,确保环境安全是首要任务,因为这样可以避免进一步的伤害。接下来,检查伤病员的状况,包括是否有反应、呼吸和脉搏是否正常,这些都能帮助我们判断伤病员的病情。
不明原因伤病员,不能随意搬动伤员,防止二次损伤。比如,患者颈椎损伤了,随意搬动,容易造成高位截瘫。头部或颈部受伤随意搬动可能压迫神经,加重伤势,甚至导致残疾或生命危险。疑似骨折,在没有专业医疗人员确认的情况下,应避免随意搬动,以防止骨折部位移动,导致疼痛加剧或骨折碎片刺入周围组织。
其次,根据伤病员的情况,可以提供一些基本的急救措施,如止血、包扎等。但请注意,这些措施应在确保自己具备相应知识和技能的前提下进行。
“现在很多人会觉得帮助了他人之后,比如把他人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损伤,人家会不会来追究我的责。”黄佳怡说,其实这一点大家不用担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虽然我没有用心肺复苏去救这位阿公,因为他当时的情况不需要。”黄佳怡表示,作为一名救护师,能用专业知识给大家普及,阻止了一些错误的救治行为,她觉得很有意义。同时,也希望每个人有时间都要学习一下基本的急救知识,关键时候既能保护自己,也能帮助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