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意外或疾病,如这时身边有个人会急救,这将会大大增加急救成功的概率。《宁波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实施后,将会有越来越多的市民懂急救、敢急救、会急救。公众将由此成为急救链条的重要一环。
据统计,这些年宁波市每年大约有30多万人次群众接受红十字急救知识与技能培训。然而,真正敢在急救现场出手救人的市民还是不多。另外,宁波市目前在公共场所投放了4000余台自动体外除颤器(AED),可是有多少市民会用、敢用?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院前医疗急救中,最关键的不是硬件资源多不多,而是社会公众参与度高不高。
为了有效利用急救“黄金四分钟”,打通公众参与现场急救的“最后一公里”,《条例》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有序参与急救,增强社会公众急救意识和能力,并明确指出红十字会应当承担的职责。
《条例》规定,红十字会要依法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组织志愿者参与现场救护。市和区(县、市)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红十字会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为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团队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培训;应当建立急救志愿者队伍;应当建立、完善社会公众急救培训体系,培育由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急救培训师资力量,组织、指导开展社会公众急救知识和技能培训,提升公民自救互救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