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生命即将走到尽头
你会做出怎样的选择?
有这样几位老人
用志愿捐献登记、手书捐献遗嘱
做出了最后的回答。
93岁老人弥留之际嘱托:不要忘记捐献眼角膜
“等我走了,眼角膜捐献之事不要忘记了。”93岁的洪德芬在弥留之际用异常平静的口吻再次叮嘱子女们,务必完成这件重要的事情。
日前,洪德芬的子女联系了宁波市红十字会相关登记站和市眼科医院,遵照老人遗愿,在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和洪德芬家属的见证下,老人完成了捐献手术,实现了她最后的愿望。
老人为什么会有这样的遗愿?故事还要从4年前说起,一次偶然的机会,洪德芬看到了市红十字会倡导捐献器官的宣传单,被一些失去光明人士的“黑暗”生活深深触动。“这件事情,我可以做到,要么试试,这样的话既可以为医学事业做点贡献,我以后也可以一直看到这个世界了,挺好的……”洪德芬向三个子女郑重地聊起了捐献事宜,并表达了想用实际行动为医学研究奉献的想法。子女们决定尊重母亲的意愿,“我们知道这是母亲对生命的另一种理解,我们尊重她,更敬佩她。”洪德芬的女儿卫星如是说。
2018年4月25日,在卫星的陪伴下,当时89岁高龄的洪德芬,拄着拐杖来到市红十字会,签署了一份角膜捐献志愿书,卫星也在委托人一栏签下自己的名字。
据了解,洪德芬是土生土长的宁波人,1950年参军到温州,转业后一直在当地工作,1970年随丈夫来到了宁波市镇海区,无论是工作还是生活,洪德芬都与人为善,用一颗赤诚的爱心温暖着周围的一切。向贫困地区和灾区捐款捐物、资助贫困学生就学、捐助困难老人改善生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共捐出数万元特殊党费……
“母亲常年热心公益,获得了不少捐赠证书,但她最珍惜的是这张角膜捐献登记卡,这是她晚年最记挂的事情之一,我也一直放在床头悉心保留。”卫星说,虽然母亲离开了,但是她以馈赠生命礼物的方式,使他人重见光明,以实际行动践行了人间大爱,阐释了生命的另一番意义。
一场跨越20余年的“生命之约”:余姚这对老夫妻身后捐献遗体
在余姚市,另外一名93岁老人陈勤爱离世后,在市红十字会和宁波大学医学院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完成了生前愿望——跟她丈夫徐勉顺一样,捐献遗体用于医学研究。一场跨越20余年的“生命之约”,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2001年9月,陈勤爱一笔一划、工工整整地写下了一份《遗体捐献书》,“今后不管患何种疾病、何时死亡,捐献遗体我意已决……。”在捐献书的落款处,老人郑重地写下了“遗体捐献人陈勤爱”这8个字,并在文末的证明人和委托人签字处,分别留下其丈夫和三个子女的姓名。
家人对陈勤爱的决定并不惊讶,在他们看来,这是老人长久以来的心愿。“我父母生前向律师咨询过相关问题,最终决定将自己的想法通过文字的形式留下来。”陈勤爱的儿子徐先生说,2019年,老人搬过来跟他们同住,平时晒晒太阳、看看电视,日子过得很平静。前段时间,陈勤爱老人开始变得沉默寡言、吃不下饭、总想睡觉,有时候还会说胡话。联系过医生后,家人们得知老人可能将不久于人世,便在适当的时候联系了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
不久之后,陈勤爱老人与世长辞。“我们的心态还是很平静的,2017年我们也是这样送走我父亲的。”徐先生说,他父亲、陈勤爱的丈夫是一位离休干部,曾经参加过革命,2017年,95岁的徐老去世后遗体捐献给了浙江大学医学院。
“像这样夫妻两人都进行了遗体捐献的情况非常罕见,他们都具有崇高的精神境界,非常值得我们敬佩和学习。”市红十字会相关工作人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