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红十字会举行人体器官捐献清明缅怀纪念活动

发布时间:2024-03-29发布者:金华市红十字会 浏览量:

3月27日,一场以“生命·礼赞”为主题的缅怀纪念活动在金华市龙山公墓的市红十字“生命礼赞广场”举办。这场庄重肃穆的活动旨在缅怀那些为救助他人生命、助力医学研究而无私奉献捐献器官(遗体、组织)的爱心人士,同时倡导更多的人加入推动捐献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行列中来。

参加此次活动的有金华市红十字会、婺城区、金东区(金义新区)和金华开发区红十字会的领导及相关人员,金华市人大代表,人体器官(遗体、组织)捐献者家属代表,红十字志愿者、应急救援队代表,医生和护士等社会各行业的代表。活动现场,全体人员向人体器官(遗体、组织)捐献者默哀致敬,并向捐献者纪念碑、捐献者家属敬献鲜花。

捐献者家属宋方太郎也来到了活动现场。早在2005年,他和母亲就签署了眼角膜捐献同意书。2020年5月,父亲病重,一家人商量后,他为父亲填写了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卡,同年8月,宋方太郎的父亲病逝,捐献出脑垂体和眼角膜,其遗体用于医学研究。

据了解,自2010年金华市实现第一例捐献,截至2024年2月底,我市已有人体器官捐献(遗体、组织)捐献552例。器官(遗体、组织)捐献不仅是对个体的救助,更是对社会的贡献,为纪念和缅怀人体器官(遗体、组织)捐献者,宣传褒扬捐献者无私奉献的精神,市红十字会积极启动以“4+X”为标准的生命礼赞场所建设。截至今年2月底,全市建成或升级改造生命礼赞场所6处,分布在陵园、广场、公园等地。清明前后,这些地方都成为寄托哀思、缅怀纪念、致敬捐献、弘扬大爱的精神家园。

器官(遗体、组织)捐献者的无私奉献和大爱善举被越来越多的市民认可、支持,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器官捐献登记的市民数量逐年增加。截至今年2月底,金华超过3.2万名爱心人士登记成为人体器官(遗体、组织)捐献志愿者。

据悉,国务院不久前刚刚公布了《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即将在5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一条例的制订,旨在进一步规范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的行为,保证医疗质量,保障人体健康,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市红十字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市红十字系统将以《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实施为契机,结合《浙江省红十字条例》的颁布,进一步规范开展人体器官(遗体、组织)捐献宣传和志愿登记、做好捐献者家属关心关爱工作、建强相关红十字志愿服务专业队伍,为捐献者传递生命之爱,让博爱之花在八婺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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