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体器官、遗体(组织)捐献办公室工作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24-06-18发布者: 浏览量:

近日,宁波市人体器官、遗体(组织)捐献办公室召开工作会议,通报了近年来该市人体器官、遗体(组织)捐献工作及人体器官捐献基金筹集使用情况,部署了下阶段重点任务,进行了工作交流。各移植医院、遗体(组织)接受单位有关负责人、工作人员参加会议。市红十字会副会长周学群、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与药物政策处副处长丁红云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表示,宁波市人体器官捐献取得长足进展,促进了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也为加快实施该市“医学高峰计划”发挥了重要作用。市卫生健康委将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大宣传动员,完善考核激励,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共同推动该市器官捐献移植事业高质量发展。

会议着重就学习贯彻《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精神提出要求,一是深入学习《条例》,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条例》对完善器官捐献工作体系、落实鼓励捐献政策措施、积极开展捐献宣传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充分彰显了国家对器官捐献事业的高度重视。各单位要准确理解掌握核心要义,更好地在法律法规框架下开展工作。二是依法依规管理,推动工作规范有序。要结合各自职责,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强化全链条管理和全流程可追溯机制。市卫生健康委、市红十字会将联合采取随机抽查和定期检查方式,指导监督各单位依法依规履职。三是加强沟通联动,形成资源动员合力。充分发挥市捐献办议事协调机制,定期研究完善政策措施,强化部门协作,增强工作合力,进一步拓宽潜在捐献信息源。鼓励各单位在一体化动员上多动脑筋,互补动员,最大限度扩大捐献类型数量,使更多患者受益。四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社会氛围。要利用各种媒介载体,围绕政策解读、科普宣传、感人故事等,开展多角度、多样化宣传。开展“进医院、进高校、进社区、进机关”公益宣传活动,积极创作有特色的文艺节目,提高捐献宣传实效。同时,做好捐献者困难家庭帮扶和助学扶老等人道关爱活动,积极营造良好的捐献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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