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对于71岁的叶香华来说,是一个特殊的日子。当天,她一直以来记挂的人生大事实现了,在县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叶阿姨郑重签下了人体器官捐献的志愿登记书。自愿在去世后,将遗体捐献给社会,为医学和有需要的人贡献一份力量,给生命留下“最后的馈赠”。
叶阿姨是一位有39年党龄的老党员,对党、对祖国饱含赤子之心。这已经不是她第一次来到县红十字会表示要捐赠遗体了。“我也是因为红十字会,才知道人体器官捐献这个事儿。大概七八年前,何主任来我们社区宣讲人体器官捐献,那时候我心里就隐隐有这个念头了。”7月12日下午,冒着酷暑,叶阿姨来到县红十字会,了解人体器官捐献有关信息。“人活一世,生不带来,死不带去。我想等我离世后,如果社会和他人有需要,就都捐献出去吧!这是身为共产党员的本色。”在场的工作人员都为老人的这份豁达动容了。了解到器官捐献能否实施,还需得到家人的支持,所以当天,叶阿姨带走了一份人体器官捐献宣传手册,回家向老伴表达了自己的想法,并赶赴丽水,做通在丽水工作的儿子的思想工作,让自己的愿望成真。这才有了文章开头的那一幕。
当天,她一进门便高兴地表示,已经取得孩子和老伴的支持,工作人员再次为她详细讲解了捐赠条件、手续及流程等相关内容。叶阿姨填写了在《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表》,并在“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微信公众号上完成了志愿登记。
因爱而行,向阳而生!死亡是生命的结束,但不是生命的结局。器官捐献者们在生命的终点,捐献器官、遗体,架起生命接力的桥梁,让生命之花别样绽放。我们也呼吁更多的人加入器官捐献的队伍,让器官捐献事业重启新生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