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很早的时候就跟我说起过,百年后打算把遗体和眼组织捐献给国家,后事则一切从简。他希望给其他人送去光明,也能为社会做出最后一份贡献。”10月14日,在兰江街道滨江社区,儿子姜军强忍心中悲痛哽咽着说,临终前父亲姜纪钦反复交代要捐献遗体和眼组织。

10月11日20时36分,中国共产党党员、兰溪市建设局离休干部姜纪钦老人,因病医治无效离世,享年92岁。家人遵其遗愿,捐献出他的遗体和眼组织,用于医学教学科研和治病救人。
姜纪钦1932年5月出生,1949年5月参加革命工作,1971年9月入党。先后在兰溪县敌后武工队、县大队、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野战军7兵团22军65师任战士、司机、副班长,曾参加渡江战役、解放舟山群岛战役、解放一江山岛战役,四次荣立三等功。1992年姜纪钦离休,本应过着悠闲的离休生活,而他却把所有精力投入到志愿服务活动中去。
“我父亲生前经常说,自己能有今天的幸福生活,要感谢党和国家,做人不能忘本,要多回馈社会。”姜军告诉记者,父亲是这样说,也是这样做的。多年来,姜纪钦省吃俭用,乐于助学助贫,先后资助特困户、贫困生80多人次,共计14.4万余元。从2008年开始,每逢地质灾害,姜纪钦都会向组织交纳一份特殊党费。2008年汶川地震期间他缴纳5000元党费,也是那一年兰溪第一个为抗震救灾交纳特殊党费的党员。之后,每一年他都会上交一笔特殊党费,一直到离世。

2013年,当时已81岁的姜纪钦做了一个重要决定,他在兰溪市红十字会的协助下郑重地签下遗体捐献志愿书,志愿捐献自己的遗体和眼组织,为社会贡献最后一份力量。“当时我们家里人都不是很理解,后来,我从跟父亲平时生活的点滴中慢慢领悟了。”姜军表示,父亲为何坚持捐献遗体,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我的生命和生活都是党给的,我要把一切都回报给人民、回报给社会”。
原来,姜军小时候经常听父亲讲以前的故事。年少时,姜纪钦的父母便相继去世,家中兄弟姐妹又多,为了生计,他只能到地主家中打长工,地主克扣他三年的工钱。
1949年5月14日,年仅17岁的姜纪钦偷偷逃出地主家中,加入中共地下党兰溪县武装工作队。懵懂的姜纪钦当时只是想着逃离被压迫的日子,没想到武工队队长听说他的遭遇后,立马带着他到地主家拿回被克扣工钱。这令姜纪钦感动不已,让他感受到从未有过的温暖,那时,他便坚信唯有共产党才能带领中国人民改变被欺负、被压迫的命运。
“后来,在入伍登记表上,我父亲就将自己的出生日期改成参军日期,他说,这是因为党和部队为他带来新生。”姜军说,亲历旧社会的动荡和战争,又见证新中国的改革和发展,祖国在父亲心中始终高于生命、大于一切,他常说,在入党的那一刻,就决定要为党的事业奉献终生,因此,他将自己的全部交给党和国家。

为完成父亲生前遗愿,姜军第一时间与兰溪市红十字会取得联系,将他的遗体和眼组织捐献给浙江大学医学院。“在生命最后,姜纪钦老人用最朴实的行为诠释一名老党员无私奉献的情怀,让生命之光得以延续。”兰溪市红十字会党组成员徐卫华表示,截至目前,兰溪累计有3000多人通过志愿登记,表达身故后捐献器官和遗体(组织)的意愿,且从登记情况来看,志愿者年龄趋向年轻化,有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参与到器官遗体捐献事业中,用大爱延续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