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出台意见:高水平推进应急救护工作

发布时间:2021-11-05发布者: 浏览量:

    近日,浙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高水平推进应急救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快构建全省应急救护工作体系,推进新时代应急救护事业高质量发展,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普惠的公共服务。


    意见提出,到2025年全省应急救护工作要实现四个目标:


    一是全民应急救护知识普及率持续提高,全省公众应急救护技能普及率累计达到40%以上。


    二是重点人群应急救护持证率显著提高,全省新增应急救护持证人员200万名,累计持证人数占户籍人口比例8%以上;公安、交通、综合执法、应急救援、消防、养老等重点行业领域一线从业人员应急救护持证率不低于50%。


    三是重点场所应急救护服务阵地和设施普遍覆盖,综合交通枢纽实现医务室或红十字救护站全覆盖;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AED)设置达到每万人1.5台,机场、高速公路服务区、城市轨道交通车站等客流密集场所实现全覆盖;全省新增旅游景区红十字救护站、服务站不少于100个,实现5A级景区全覆盖。


    四是现场救护能力有效提升,开发建设一批基于数据共享,集120急救指挥系统、救护员和救护志愿者信息管理系统与AED信息管理系统于一体的应用场景;常态化应急救护服务覆盖有需求的公共场所、重大体育赛事、重大活动以及春运等重要时间节点。


    意见强调,要实施“救在身边”专项行动,坚持行业引领、分类推进,突出重点人群,开展“校园守护”“交通救护伴行”“机关先行”“志愿同行”“安老护老”“救援先锋”“助力企业安全生产”“亚运同行”专项行动。加强应急救护师资队伍建设,扩大专兼职队伍,加强师资管理。加强应急救护阵地建设,整合现有资源,落实应急救护培训阵地,在旅游景区、交通枢纽或服务场站等建设红十字救护站、服务站,在机场、车站、地铁站、体育场馆、学校等人群密集公共场所配置AED。推进应急救护培训和管理模式改革,制定应急救护培训省域标准,建立统一数据库,开展“教考分离”改革,鼓励支持有资质的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参与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培训,推进应急救护培训社会化。推进应急救护整体智治,开发“救在身边”数字化应急管理系统,构建多跨协同应用场景。加强应急救护科普宣教工作,加大应急救护公益广告和宣传普及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的传播力度。

 

    意见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在省级层面成立应急救护工作专班,建立工作例会、考核督查和实事办理等三项机制,确保专班工作高效运行。加强政策保障,各市、县(市、区)要将应急救护工作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要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护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对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建设应急救护阵地、公共场所配置急救设施设备等经费予以支持和资助。加强褒扬激励,对有突出贡献的救护师资、救护员、模范单位及时给予褒扬激励,营造“救在身边”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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