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当地红十字会座谈交流

在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移植中心参观考察

在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参观考察
6月3日至5日,省红十字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高翔率调研组一行6人赴天津、山东等地学习调研人体器官捐献工作。
调研组先后赴天津市红十字会、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山东省红十字会、山东大学齐鲁医院考察学习,深入了解两省(市)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及地方立法情况。围绕人体器官捐献的管理体制、法规政策、协调员机制、评估获取、捐献流程、人道救助、宣传动员等内容,以及器官捐献工作中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与当地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移植专家、协调员等进行深入的探讨和交流。
天津市于2013年3月施行了《天津市人体器官捐献条例》,是我国首部单独规范人体器官捐献的地方法规。通过立法,天津市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形成了一套系统的运作模式,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山东省自启动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以来,在组织机构建设、社会宣传动员、建立工作机制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捐献工作积极稳妥,规范有效,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两地的器官捐献工作都形成了自己的特色。
通过此次深入调研,基本了解了两省(市)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的现状,学习了先进经验和做法,为推进我省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稳步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
省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管理中心(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主任王文伟,省人体器官捐献评估组组长、浙江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监护室主任方强等随同调研。
天津市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郑新建,山东省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曹怀杰,山东省红十字会副巡视员玄兴华,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器官移植中心主任医师邓永林,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副院长孔北华等分别陪同调研或参加相关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