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手!网络造谣者 恶意炒作郭美美、诋毁中国红十字会者被刑拘

发布时间:2013-08-24发布者: 浏览量:

    玩火者必自焚!红极一时的网络名人“秦火火”(秦志晖)、“立二拆四”(杨秀宇)等因涉嫌在网上蓄意造谣传谣、扰乱网络秩序、非法获取经济利益被依法刑拘。他们的下场表明:网络虚拟,责任不能虚拟;法治社会,网络不是盲区。恶意编造传播网络谣言,必将面临法律的严惩。玩火者当罢手,造谣传谣者当警醒!造谣者的卑劣伎俩、险恶用心,则应引起全社会警惕和深思。
 

    秦、杨二人称,网络炒作必须要“忽悠”网民,使他们觉得自己是“社会不公”的审判者,只有反社会、反体制,才能宣泄对现实的不满情绪,才能将那些人和组织一辈子赢得的荣誉一夜之间摧毁。叫嚣:“谣言并非止于智者,而是止于下一个谣言”。恶意炒作郭美美、大肆诋毁中国红十字会,是这方面的典型案例。
 

    谣言一:郭美美是中国红会商业总经理

    2011年6月20日,郭美玲(郭美美)在新浪微博等网站炫富,并称自己是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引起轩然大波。6月22日,中国红十字会称“郭美美”与红十字会无关,新浪也对实名认证有误一事致歉。但是,一批网络水军继续攻击中国红十字会,还造谣郭美美与红会副会长郭长江的关系。一会儿说郭美美是原红会副会长郭长江包养的“二奶”,一会儿说是郭长江的私生女,而郭长江则是中国著名文学家郭沫若的儿子。最后,连美国的媒体都开始纷纷报道。中国红十字会及中国政府的慈善体系几乎被郭美美事件彻底摧毁。
 

    谣言二:中国红十字会强行募捐

    时间:2011年9月8日

    谣言:“@中华秦火火”发微博称:“中国红十字会再度发生大事,由于受郭美美及卢俊卿事件影响,红十字会七八月份捐款严重缩水,九月红十字会通过各地民政局发通知,要求各地单位企业职工按工作年限进行捐款,标准为工作一年一百块,工作两年两百块,以此类推。如有不捐,单位须从职工工资里扣,目前该规定暂于普通职工中执行。”

    秦火火在接受外媒采访时表示,他就是要用这种手段来发泄自己的不满。

    辟谣:2011年9月16日《每日经济新闻》对此事调查后发现,北京、天津等地的公务员均表示,没有听说过红十字会通过民政部门发文要求公务员和企业职工按工作年限捐款的事情。有在民政部门工作的公务员表示,民政和红十字会是两个不同的系统,这样的事情完全不可能。中国红十字会秘书长王汝鹏回复《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谣言,不用理它”。随后又发短信:“我们和民政不是同一个系统,怎么可能他们发文呢?”虽然这些谣言最终被新浪判定为不实消息,但在新浪做出判定前,却已经被公知领袖大V们传遍了互联网,闹得沸沸扬扬。
 

    谣言三:中国是唯一不加入国际红十字会的国家

    时间:2013年4月21日

    谣言:“@江南秦火火”发微博称:“中国是唯一不加入国际红十字会的国家。加入国际红十字会要求账目必须向国际红十字会公开,而我们某些人认为这是干涉内政,所以成立了不同于国际红十字的冒牌货。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这个隶属于民政部的红十字会是山寨的。”

    辟谣:2013年4月24日,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官方微博辟谣称:“中国红十字会是国际红十字运动的重要成员,也是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的领导成员。新中国成立后,中国红十字会是新中国第一个在国际上获得承认并恢复合法席位的组织。1952年8月,第18届红十字与红新月国际大会承认中国红十字会是中国唯一合法的全国性红十字会。这是新中国在国际组织中恢复的第一个合法席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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