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重信息公开 加强社会监督 省红十字会成立社会监督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3-01-11发布者: 浏览量:


社会监督委员会成立大会

合影(前排为与会各位委员)

副省长、省红十字会会长郑继伟(中)在当天下午举行的六届三次理事会上
向委员颁发聘书

 

    1月10日,浙江省红十字会社会监督委员会在杭州成立。经多方推荐和严格遴选,省人大科教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肖鲁伟,省政协办公厅巡视员邱宇尔,浙江经视新闻部主任舒中胜,两度造血干细胞捐献者、富阳市人民医院主治医师汪霖等11人被聘为社会监督委员会委员。副省长、省红十字会会长郑继伟向11位委员颁发了聘书。

    当天,社会监督委员会召开了第一次委员会议,选举肖鲁伟为主任委员,邱宇尔为副主任委员。委员们认真审议了社会监督委员会章程,并听取省红十字会的工作情况介绍,讨论了《浙江省红十字会2013年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委员们表示,将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独立”的原则,代表社会公众对省红十字会的有关工作进行监督。

    省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王冬梅在社会监督委员会成立大会上说,十分感谢各位委员接受聘任,付出时间和精力支持红十字事业发展。红十字事业是一项造福人类的崇高事业,打造公开透明的红十字会,建立和完善“高效、透明、规范”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是红十字会组织健康发展的基础,是我们努力的方向。她说,建立社会监督委员会,旨在加强社会各界对红十字会工作、项目及捐赠款物使用情况的监督,改进我们的工作,提高红十字会的公信力。她表示,省红十字会将全力保障各位委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社会监督委员会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据了解,社会监督委员会委员由省人大、省政协、民主党派有关负责人和省内媒体、法律、学界、志愿者、捐献者等各界代表组成。主要职责有:对省红十字会接收的捐赠款物、公益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对涉及省红十字会的重大事项和社会公众关注的事件进行调查;受省红十字会委托,对特定事项进行监督;对监督和调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省红十字会进行整改;征集并转达社会公众对红十字会的意见和建议;对省红十字会的行动战略和工作计划提出建议;根据调查和监督的实际情况,独立向社会公众发布年度或特定事项的监督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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