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红十字会召开“博爱家园”项目工作布置会议

发布时间:2012-08-08发布者: 浏览量:

    为加大基层红十字会人道救助工作支持力度,打造具有社会知名度的红十字品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在全国红十字会系统开展了红十字博爱家园项目。我省红十字会抓住这一契机,及时将总会文件转发,并对博爱家园项目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各地红十字会结合我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现代化浙江的宏伟目标和当地实际,积极申报红十字博爱家园项目。

    经过层层筛选、集中报送和评审,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最终确定了杭州的余杭区、富阳市,宁波的奉化市,温州的瑞安市,嘉兴的桐乡市,绍兴的嵊州市,金华的浦江县,衢州的江山市、龙游县,舟山市,台州的黄岩区等11个市、县(市、区)红十字会为我省红十字博爱家园项目实施地。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总会项目要求,扎实推进项目建设,8月7日,省红十字会在杭州召开了红十字博爱家园项目工作布置会议。省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王冬梅,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高翔,党组成员、秘书长何乐琴以及11个博爱家园项目实施地红十字会的项目负责人等20余人参加了会议。

    省红十字会赈济救护处处长王文伟首先介绍了红十字博爱家园项目的主要内容、项目预算、评审标准等相关事项,并提出下一步各实施地红十字会需要落实和完善的任务。随后,各地红十字会的项目负责人结合当地实际,围绕着博爱家园项目的硬件建设、软件建设、组织建设和生计发展等四方面,进行了热烈的交流和讨论。大家表示,通过讨论开阔了视野,拓宽了思路,回去后将进一步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联系,凝聚更多人道力量,把红十字博爱家园项目落实好,建设好,成为开展基层红十字工作的特色项目和有力抓手。

    王冬梅对各项目实施地的筹备情况给予了高度的肯定。她指出,红十字博爱家园项目是各级红十字会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积极探索,是落实红十字会核心业务的重要平台,也将成为提高基层红十字会能力的重要载体。各地红十字会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集思广益,力争将红十字博爱家园项目打造成有创新性、示范性、特色性的红十字核心项目。(张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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