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12日,22岁的万某因为意外受重伤被送到台州市立医院抢救,生命垂危。家人接到这个消息都从四面八方赶到医院,悲恸欲绝的父母几乎天天以泪洗面,希望老天垂怜能还给他们一个活蹦乱跳的儿子。虽然医院全力抢救,但是危重的病情摧毁了他们最后的那点期望。
4月19日,万某的舅舅小心翼翼地向伤心欲绝的姐姐和姐夫提及身故后人体器官捐献。“儿子是一个善良的人,如果孩子的生命无法挽留,就把这颗善良的心留在世上”,万某的父母向主管医生表达了这个想法,医院马上把家属的这个决定通知台州市红十字会。在会领导的支持和指导下,台州市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联络省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协调省级相关的专家对万某的病情进行评估,并和椒江区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赶到医院,见到了万某的亲属,了解具体情况,介绍人体器官捐献相关知识和流程,向家属解答器官捐献的疑问。
4月21日,台州市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椒江区红十字会、椒江区卫生局组织医院等有关单位、部门召开协调会,确保器官捐献顺利进行,完成万某父母善良的心愿。
4月22日11时余,乖巧孝顺的万某走完了他短暂的一生。他身故后捐献的肝脏和肾脏将帮助3位器官衰竭的患者度过生命中的难关,他的生命也以令人肃然起敬的方式得以延续。他是浙江省第22例、台州市第一例人体器官捐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