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生命走到尽头 惟愿大爱留驻人间 我省又实现3例人体器官捐献

发布时间:2012-05-14发布者: 浏览量:

    4月下旬,我省连续实现3例人体器官捐献。虽然3位捐献者来自不同的地方,工作在不同的岗位,但当生命走到尽头,却都愿意捐献自己的器官,送出生命的礼物,把最后的爱留在人间,让生命更有意义。

    台州:实现首例捐献——我省第22例捐献者万威

    4月12日,22岁的万威因意外受重伤被送到台州市立医院抢救,生命垂危。家人接到这个消息都从四面八方赶到医院,悲恸欲绝的父母几乎天天以泪洗面,希望老天垂怜能还给他们一个活蹦乱跳的儿子。虽然医院全力抢救,但是危重的病情未能实现他们最后的那点期望。

    4月19日,万威的舅舅小心翼翼地向伤心欲绝的姐姐和姐夫提及捐献人体器官。“儿子是一个善良的人,如果孩子的生命无法挽留,就把这颗善良的心留在世上”。万威的父母后来向主管医生表达了这个想法,医院马上把家属的这个决定通知台州市红十字会。在台州市红十字会领导的支持和指导下,台州市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联络省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省级有关医学专家赶到医院对万威的病情进行评估,并向万威的亲属了解具体情况,介绍人体器官捐献相关知识和流程,向家属解答器官捐献的疑问。

    4月21日,台州市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椒江区红十字会、椒江区卫生局组织医院等有关单位、部门,召开协调会,确保器官捐献顺利进行,完成万某父母善良的心愿。

    4月22日11时余,乖巧孝顺的万威走完了他短暂的一生。他身故后捐献的肝脏和2个肾脏帮助了3位器官衰竭的患者度过生命中的难关,他的生命也以令人肃然起敬的方式得以延续。

    宁波:上演爱心大接力——我省第23例捐献者梁永兴

    继4月7日江西籍在象山务工人员夏功昌捐献器官后,陕西籍在宁波务工人员梁永兴于4月25日捐献器官,成为宁波市第5例、浙江省第23例捐献者。

    4月19日,25岁的陕西籍务工人员梁永兴不幸遭遇意外,再也没有醒来。4月25日,经人体器官捐献评估专家综合评估,认为梁永兴的生命体征已经不可逆转。深处失子之痛的父母做出了一个感人的决定:把梁永兴的器官捐献出来,挽救他人的生命。

    梁永兴是一名退伍军人,生前曾参加过无偿献血,是一个非常有爱心的人。梁永兴的父母说:以前多次在电视和报纸上看到宁波第1例捐献器官者孙永海的事迹,感触很大,觉得这样做很有意义,于是决定把儿子的器官也捐献出来。虽然不知道接受器官的患者是谁,但想到孩子的生命能在别人身上得到延续,也是值得的。

    4月25日晚,梁永兴的亲属在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上郑重地签下自己的名字。23时07分,梁永兴的心脏停止跳动,实现器官捐献。26 日,市、区两级红十字会为梁永兴举行了遗体告别仪式。梁永兴把拯救生命的大爱献给了宁波这个充满着爱心的城市,他的名字将永远镌刻在宁波市遗体捐献纪念陵园的碑墙上!

    温州:养路工人筑就大爱——我省第24例捐献者修永友

    今年56岁的修永友是重庆奉节人,他是乐清市公路管理段一名普通的养路工人。4月17日上午8时许,修永友与往常一样在乐清市104国道四环路清扫路面,被一辆无牌三轮电动车撞倒,紧急送至乐清市人民医院抢救,但修永友一直处于脑功能衰竭和深度昏迷状态,脑干反射消失。

    4月24日, 主管医生向修永友的亲属提起了器官捐献。“经过诊断和观察,医院评估患者已经救治无望,但其器官功能基本正常。”他建议家属考虑捐献人体器官,挽救他人生命。家属经过慎重考虑,同意在修永友身故后捐献器官。

    4月26日,省人体器官捐献评估专家对修永友的病情进一步评估,结论和主管医生的意见一致,符合潜在捐献者的条件。由于修永友的父亲在重庆奉节县老家,省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又及时联系重庆市红十字会,协请重庆市奉节县红十字会帮助办理其父亲的有关知情同意法律手续。“弟弟的命救不回来了,但器官捐出来能救别人,这是好事,我们全家都同意。”哥哥修永山抹着眼泪说。

    4月28日下午2时许,在温州乐清市人民医院重症监护室里,修永友的心脏停止跳动。他捐献了肝脏、2个肾脏和1只眼角膜,成为温州第2例、我省第24例人体器官捐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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