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晚上10点03分,湖北籍外来务工人员叶海安在东阳市人民医院走完了他45岁的人生。在省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叶海安的直系亲属一致同意自愿无偿捐献出了他的肝脏和肾脏,这是东阳市首例公民身故后器官捐献,也是我省第28例。
叶海安是湖北孝感市孝昌县人,到东阳打工已经有七八年时间,平时为人老实,勤劳肯干,言语不多,以做小买卖为主。
22日中午,叶海安不幸发生车祸,头部严重受伤,被送到东阳市人民医院急诊抢救,入院时已无自主呼吸,诊断“特重型颅脑外伤”,虽经医院全力抢救,终因病情过重,脑干反射消失,生命体征不可逆,只能依靠呼吸机等维持生命。市人民医院ICU病房主任张为民告诉其家人,叶海安救活的可能性几乎为零。要想延续他的生命,只能借助别人的身体,把他有用的器官延续下来,既是他生命的延续又帮助了需要帮助的人。
“我们三兄弟情同手足,关系十分融洽。二哥出事后,因为病情严重,随时有走的可能,生还是不可能了,我们考虑的是交通事故和后事的处理,一开始没有想到器官捐献,是市人民医院的张主任提醒了我们。我们在东阳的亲戚再三考虑后认为既然二哥已经救不了,还不如去帮帮人家做点好事,也是二哥生命的一种延续。关键是老家70多岁的父母,只怕他们接受不了。”叶海安的弟弟叶火安哽咽着说。
27日晚,省红十字会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副主任季云松和叶海安的两名亲属连夜赶到湖北老家,征得了叶海安父母的同意并完善了相关法律文书。
28日晚,叶海安的弟弟叶火安等亲属见了叶海安最后一面。当晚22点03分,叶海安平静的离开人世。之后省人体器官获取组织的专家医生从叶海安体内成功摘取了两个肾脏和一个肝脏,连夜赶回杭州。生命垂危等待移植的3名患者得到了及时救治。
叶海安,一个普通的农民,在其家人的帮助下,成功实现器官捐献,完成了一个普通善良家庭的人间大爱、善义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