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我省连续实现三例人体器官捐献

发布时间:2012-01-19发布者: 浏览量:

  2012年新年伊始,我省连续实现三例人体器官捐献,淳安人方某、云南籍在甬务工人员杨洪祥、贵州籍在甬务工人员帅远杰分别捐献肝脏、2个肾脏和2个角膜,共挽救了9个人的生命,使6人重见光明。他们分别是我省第16、17和18例人体器官捐献者。

第16例(淳安):捐赠慰问金援建村集体公益项目


1月9日,51岁的淳安人方某因车祸致颅脑外伤入院治疗,入院后一直处于深昏迷状态、GCS评分3分、脑干反射消失、自主呼吸消失,病情不可逆,虽然可捐献的器官功能已经出现损害,但是仍可以捐献用于救治器官衰竭的患者。方某无直系亲属,他的同胞兄弟姐妹一致同意在方某身故后无偿捐献可用的器官用于挽救他人的生命。1月15日,方某去世,捐献了肝脏、2个肾脏和2只角膜。

1月18日,省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为捐献者家属送去捐献证书和慰问金,家属直接将慰问金捐赠给淳安县红十字会,定向用于方某所在村的公益项目的援建。一位爱心人士听到这个消息后,也向淳安县红十字会捐赠3万元,定向用于方某所在村的公益项目的援建。

第17例(宁波):外来工离世 家人捐其器官救5人

第18例(宁波):捐献的理由很简单 救人一命很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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