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实现第20例人体器官捐献

发布时间:2012-03-01发布者: 浏览量:

  2月29日凌晨1点47分,41岁的安徽籍在浙务工人员雷春华永远地离开了人世。随后,他无偿捐献的肝脏和双肾,分别被移植入三位饱受器官衰竭病痛折磨的病人体内。得益于雷春华的无私和慷慨,这三位濒临死亡的病人重燃了生命之光,三个家庭因此改变了命运。雷春华也成为我省第20位人体器官捐献者。

雷春华是安徽省广德县人,在浙务工20多年。2月22日,他因意外不慎摔倒,导致颅脑损伤、脑疝,急送当地医院手术后,一直处于深昏迷状态。医生诊断:脑干反射消失,自主呼吸消失,只能依靠呼吸机和药物维持呼吸及循环。为了进一步治疗,家人将他转到杭州浙二医院,但是情况仍然没有好转。经过浙二医院脑外及监护室专家的多次会诊,确认雷春华深昏迷原因明确,全脑功能消失,病情无逆转可能。

2月26日,周日下午,省器官捐献办接到浙二医院人体器官兼职协调员的电话,提供了雷春华的病情信息。当时,省器官捐献办工作人员刚刚结束了另一名潜在捐献者的评估动员工作,从永康返回杭州途中。顾不上舟车劳顿,捐献办一行立即赶到浙二医院了解情况。

从雷春华的主管医生处详细了解了病情后,捐献办工作人员与雷春华的家人进行了接触。雷春华父母双亡,至今未婚,也无子女,有6个兄弟姐妹。出事后,最先赶来的是在杭州某医院当护工的大姐和姐夫。随后,哥哥、四姐和妹妹也赶到了医院。捐献办工作人员曹燕芳耐心细致地陪着雷家兄妹,详细地向他们介绍了人体器官捐献的意义、流程和其他相关知识。在听了我省最小的捐献者、年仅4岁半的汪通利的故事后,雷家兄妹被汪通利父亲汪振万感动了。特别是大姐和大姐夫,因为在医院当护工,思想比较开明,心中的想法逐渐明确。大姐说,与其看着弟弟死后被一把火烧掉,还不如把有用的器官捐出去,也算是留个念想吧。但是与雷春华最亲近的四姐一开始却并不同意。雷春华的母亲在他11岁那年就去世了,此后的20年时间里,四姐就像母亲一样,给了他许多关爱。然而看着弟弟的生命正在逐渐消失,在四姐夫的劝说下,四姐终于接受了弟弟再也醒不过来的这个事实。她开始认真考虑弟弟的身后事。最终,四姐跟大姐站到了一起。随后,通过电话,二姐和三姐也表达了相同的意愿。悲痛中的雷家兄妹一致决定为雷春华办理器官捐献手续。他们没有过多的要求,只希望这个决定能够为弟弟积福,能够让他的生命以另外一种方式延续下去。

随着时间的流逝,雷春华的情况越来越差,随时都有可能死亡。在办理好在杭4位亲属的捐献手续后,为了保证器官捐献的顺利进行,2月28日晚上9点,器官捐献办副主任季云松和雷春华的哥哥、大姐夫一起,星夜赶往安徽广德,为雷春华的二姐和三姐办理了同意捐献的手续。半夜被敲开门的村支书得知事情的原委后,非常配合,他说,这是件好事,值得去做,并为捐献办开具了雷春华与家人的关系证明。

2月29日凌晨1点47分,雷春华的心脏停止了跳动。他捐献的肝脏被移植进一位47岁的肝硬化晚期患者体内,双肾分别被移植给一位45岁和一位26岁的肾衰竭患者体内。手术非常顺利,目前三位受者生命体征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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