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安徽人牛某身故后捐献人体器官,成为浙江省启动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以来的第6位捐献者,这也是金华市实现的第2例捐献。
5月19日,28岁的牛某因严重颅脑外伤被送入金华市中心医院治疗,入院后一直处于深昏迷状态,依靠呼吸机和药物维持生命,病情危重。治疗过程中,金华市中心医院监护室医生发现牛某符合人体器官潜在捐献者的条件,遂向其父母介绍了有关知识,取得初步捐献意向,并及时报告省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省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立即联系金华市红十字会,派出经过培训的志愿者前往医院开展相关工作。
经志愿者耐心细致的解说,牛某的父母详细了解了器官捐献的有关事宜。经慎重考虑,同意在牛某身故后捐献有用的器官,并填写捐献登记表,办理了相关手续。5月25日,牛某医治无效死亡,捐献肝脏和2个肾脏,并成功移植给需要的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