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红十字会王海京副会长在我省考察“基层红十字博爱救助金”工作

发布时间:2011-03-14发布者: 浏览量:

 


3月3日至3月5日,中国红十字会副会长王海京在省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王冬梅、专职副会长高翔先后陪同下,到杭州、宁波和绍兴等地考察“基层红十字博爱救助金”工作。中国红十字会赈济救护部副部长李立东、中国红十字会赈济救护部项目办主任于丽颖参加考察。在浙考察期间,省红十字会会长鲁松庭会见了王海京副会长一行。

3月3日,王海京副会长一行在宁波市政府副秘书长陆勇、市红十字会专职副长赵雅飞等陪同下,考察奉化市尚田镇孙家村红十字博爱救助金实施情况和村红十字爱心超市,并听取了奉化市副市长、市红十字会会长周海飞的工作汇报。在甬期间,王海京副会长一行还考察了宁波市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仓库,走访了雅戈尔集团公司,视察了宁波市红十字志愿者俱乐部。

3月4日,王海京副会长一行在绍兴市副市长丁晓燕、市红十字会会长李露儿、市红十字会副会长张友珍等陪同下,实地考察了该市镜湖新区灵芝镇梅东村博爱救助金工作,并听取了该市基层红十字博爱救助金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在越考察期间,绍兴市市长、绍兴市红十字会名誉会长钱建民会见了王海京副会长一行。

3月5日,王海京副会长一行在杭州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陈美丽等陪同下,考察了富阳市春江街道红十字会和渌渚镇莲桥村基层红十字博爱救助金工作,听取了富阳市副市长、市红十字会会长邵良的工作汇报。

在浙考察期间,王海京副会长对我省开展的基层红十字博爱救助金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并就如何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他强调,基层红十字博爱救助金工作是红十字会参与“以全面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有效载体和有益尝试,在推广中过程中要因地制宜、因“村”而异,确保其可持续发展;要注重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确保资金管理和使用公开、透明;要采取积极稳妥的方式持续推进,确保其延续性、长效性和公信力。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省已有26个县(市、区)、66个村(居)设立博爱救助金,筹集善款达1186万余元。富阳市、宁波市鄞州区、奉化市、象山县、江山市等县(市、区)已将救助金拓展到乡镇(街道)。实践证明,实施基层红十字博爱救助金工作,有利于加强红十字基层组织建设,是直接、及时地解决群众真实困难的有效手段;有利于用行动昭示红十字精神,是宣传传播红十字精神最有效的途径和载体;有利于增强红十字会组织的凝聚力,对改善基层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和谐社会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有利于推进社会“第三次分配”,为爱心企业和人士提供了捐助平台,为更多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提供了可能,并在基层有效地缓解了社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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