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红十字会副会长郝林娜调研我省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2010-11-29发布者: 浏览量:


郝林娜副会长(中)在座谈会上作重要讲话

参观浙医一院移植病房

视察省红十字会机关

  11月26-27日,中国红十字会副会长郝林娜带领总会、卫生部联合调研组在我省杭州、宁波等地开展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调研。

  11月26日上午,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座谈会在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召开。省人体器官捐献委员会主任、省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王冬梅主持会议,省人体器官捐献委员会副主任、省卫生厅副厅长马伟杭代表省卫生厅致辞,省人体器官捐献委员会副主任、省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高翔代表省红十字会作工作汇报。

  今年3月,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卫生部在天津召开了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启动会,决定在包括浙江在内的全国11个省(市)率先进行试点。半年来,我省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在总会的关心指导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下,在省红十字会、省卫生厅的牵头协调下,在移植医院及有关部门、单位的配合支持下,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实现了零的突破。目前,登记志愿捐献者150多人,已对4名潜在捐献者家属进行了思想动员,其中2名家属签署了同意书,1名最终实现捐献。

  座谈会上,浙医一院介绍了全省第一例人体器官捐献移植工作有关情况,移植医院、有关单位、志愿者代表畅所欲言,交流了各自的工作情况和感想。

  郝林娜副会长听取汇报后,对我省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予以高度肯定。她指出,浙江的试点工作扎实有效,特色鲜明,走在了全国前列。主要体现在:领导高度重视,试点工作思路清晰,方案设计周密,工作制度流程完善,宣传到位,稳步推进。试点工作启动以来,省委书记两次对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有关试点市市委书记率先垂范,带头加入志愿捐献者队伍,这在全国都是少见的,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和试点市党委政府的关心和重视。浙江经济发达,人文环境良好,医疗技术领先,具备做好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的条件。她希望,浙江省红十字会和省卫生厅能够继续通力合作,在现有的工作基础上,开拓创新,进一步建立、完善规范高效运转的信息收集、评估、补偿机制,率先探索交通事故死亡捐献有效途径,争取开创人体器官捐献“浙江模式”,为顺利推进全国试点工作积累宝贵经验,提供有益借鉴。

  座谈会结束后,调研组一行实地考察了浙医一院的肝脏移植中心和肾脏移植中心。浙医一院党委书记薛金增,副书记陈江华,省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主任、省红十字会副秘书长韩金海以及四家移植医院分管领导,杭州市红十字会、市卫生局有关人员、志愿者代表30余人参加了座谈会。

  11月26日,调研组一行在宁波继续调研,听取了宁波市红十字会、卫生局的工作汇报,实地考察了宁波市红十字眼库、红十字志愿者俱乐部。省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王冬梅陪同调研。

  在浙江调研期间,郝林娜副会长还视察了省红十字会会机关、事业单位,听取了我会工作汇报,并作了重要指示。



视察宁波市红十字眼库

视察宁波市红十字志愿者俱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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