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的这些用典寓意深刻

发布时间:2021-04-09发布者: 浏览量: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全面依法治国,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在这一过程中,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提出了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形成了内涵丰富、科学系统的习近平法治思想。

 

新的里程碑

中央召开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

 

    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在京召开,最大亮点就是首次提出并系统阐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

 

    “法者,治之端也。”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历来重视法治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明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并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留下了诸多第一。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这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次专门研究法治建设的中央全会,审议通过了第一个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专门决定。

 

    2018年2月,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通过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党中央决定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这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次设立这样的机构。

 

 

(杭州是新中国第一部宪法——1954年宪法的起草地。这是位于杭州的

“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的宪法宣誓墙)

 

“十一个坚持”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主要内涵 

 

 

 

    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强调的“十一个坚持”,构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主要内涵。

 

    治国之要,奉法则强。

 

    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法治中国建设必将开启新征程,为国家长治久安和人民安居乐业保驾护航。

 

请升级浏览器版本

你正在使用旧版本浏览器。请升级浏览器以获得更好的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