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红十字会学习传达贯彻《浙江省红十字会条例》

发布时间:2024-03-04发布者:龙泉市红十字会 浏览量:

3月1日,龙泉市红十字会迅速组织全体干部学习贯彻全市领导干部会议、丽水两会、省红会第八届理事会三次会议和《浙江省红十字会条例》宣贯动员会等精神。会议指出,全体干部要以丽水两会和王忠宝书记讲话精神为引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红十字会主责主业,兴实干之风,将红十字会各项工作摆到全市发展大局中去思考、去推动,在助力跨越式发展上贡献红十字力量。会议同时要求,全体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省红会理事会精神和《浙江省红十字会条例》,在今后的工作中,做好对基层工作的指导。

会后,市红十字会通过红十字会微信公众号、工作群,联系融媒体中心,向全市广大群众、会员(志愿者)、部门单位、企事业单位宣传传播《浙江省红十字会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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