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区红十字会参加《浙江省红十字会条例》宣贯动员部署会

发布时间:2024-02-28发布者: 浏览量:

2月28日下午,省红十字会在杭州召开《浙江省红十字会条例》宣贯动员部署会,鹿城区红十字会以视频会议方式参会。

据悉,《浙江省红十字会条例》已于2023年12月21日经浙江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会后,区红十字会组织专题学习并指出,《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群团工作重要论述和关于红十字事业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举措;区红十字会要当好《条例》的领学人、普法员和践行者,调动红十字会员、志愿者学法普法的积极性,扩大红十字会的影响力;要采取多种形式、多层次学深悟透用好《条例》,依法履行职责,加强自身建设,主动对接相关部门,发挥理事单位、爱心人士的作用共同推进红十字会“三救”“ 三献”“三倡”主责主业;要结合实际,积极推动红十字会在共同富裕、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中心工作的特殊作用,奋力打造党政支持、群众满意的红十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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