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高度重视党的纪律建设,总书记在多个场合对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发表重要讲话、作出明确指示、提出重要要求,为我们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提供了根本遵循、注入了强大动力。这次党纪学习教育与以往的党内集中教育相比,有许多新变化新要求,特别是明确提出要把重点聚焦到《条例》上,防止泛化、复杂化、散光走神。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省级领导干部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引领带动全省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心走实,为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学懂弄通、熟练掌握,真正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此次《条例》修订,最大的特色就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体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强化正风肃纪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浙江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萌发地,我们更要以旗帜鲜明讲政治的高度自觉,主动对标在奋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的使命任务,不断深化对纪律建设重大意义的认识,强化遵规守纪的自觉主动,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淬炼忠诚品格、坚守初心使命、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
深刻认识把握《条例》立起了新时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更严政治标准。《条例》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贯穿始终,坚决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部署要求,突出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充实完善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纪律规矩。要通过学习贯彻《条例》,以严明纪律确保全省党员干部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更加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做到“总书记有号令、党中央有部署,浙江见行动见实效”。
深刻认识把握《条例》凝练了新时代纵深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最新规律认识。《条例》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论述转化为纪律要求,用贯穿党的创新理论的立场观点方法引领纪律建设,全方位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和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要通过学习贯彻《条例》,始终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坚定,自觉践行“九个以”实践要求,持续推进以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的省域实践,加快打造新时代勤廉浙江,为答好“六个如何始终”赶考之问提供更多浙江素材、展现更大浙江担当。
深刻认识把握《条例》集成了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系统制度规范。《条例》通篇贯彻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在总则中增加“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等内容,在分则中有针对性地细化违纪情形和处分规定,进一步为全党确立精准的行为规则和行为边界。要通过学习贯彻《条例》,保持零容忍震慑不变、高压惩治力量常在,一体推进“三不腐”,努力把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铲除得更干净、更彻底。
深刻认识把握《条例》放大了新时代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的综合治理效能。《条例》坚持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注重从党的光荣传统中汲取纪律滋养,从反面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一体推进锤炼党性、纯洁党风、严明党纪,对保持共产党人先进性和纯洁性提出了更高要求。要通过学习贯彻《条例》,贯通党纪教育和党性教育、廉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党章标准印刻在基因里、把“六项纪律”融入到血脉中,主动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不断擦亮最讲党性、最讲政治、最讲忠诚、最讲担当的鲜明标识。
深刻认识把握《条例》强化了新时代打造忠诚干净担当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鲜明用人导向。《条例》在纪律处分上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相结合,促进党员干部秉公用权、正确履职,在增进群众感情、维护群众利益上担当作为,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要通过学习贯彻《条例》,结合全面加强“三支队伍”建设,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打好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组合拳,推动党员干部敢闯敢干、善谋会干、真抓实干,努力干出新时代第一等工作、创造第一等业绩。
深化“循迹溯源学思想促践行”,一体推进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肃纪
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多次强调,党的纪律是党赖以建立、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保证,并对从严遵守党的纪律规矩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提出明确要求。我们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过程中,结合“循迹溯源学思想促践行”,对标中央要求、结合浙江实际,研究提出潜心学纪、笃悟知纪、立规明纪、知戒守纪、正风肃纪“五个专项行动”。这“五个专项行动”既各有侧重、互为基础,又相互衔接、有机贯通,构建了全链条闭环,是推动“六项纪律”刻印在心、见效于行的具体举措。
潜心学纪,就是要通过原原本本学习《条例》,解决好对党纪党规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问题。要带着忠诚之心学,把握好贯穿《条例》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学出始终忠诚于党、忠诚于核心、忠诚于人民的坚定信念,与党中央同心同德,真心爱党、时刻忧党、坚定护党、全力兴党,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老实人”。要带着敬畏之心学,以敬畏组织、敬畏人民、敬畏法纪、敬畏权力的自觉,把《条例》作为案头卷逐条对照检视,作为工具书时刻牢记在心,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持续打扫政治灰尘,不断增强自身免疫力。要带着恒毅之心学,坚持常学常新、日学日新,不断把对《条例》学习的新认知,转化为牢固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的新领悟,防止差之毫厘、谬以千里,不断提升依规依法依纪履职能力和水平。
笃悟知纪,就是要通过逐条逐项领悟《条例》,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要始终把政治纪律作为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感严防“七个有之”,做到“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任何时候都坚持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要始终把组织纪律作为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保持党的战斗力的基本条件,进一步强化组织意识,处理好个人与组织的关系,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处理好自由与约束的关系,切实做到“四个服从”。要始终把廉洁纪律作为守好立身之本、从政之要的重要保障,自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公私分明、依法用权,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要始终把群众纪律作为党永葆先进性的重要体现,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增强群众观念和群众感情,切实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始终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党的关心关怀。要始终把工作纪律作为党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重要保证,真抓实干、开拓进取,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积极担当作为的精气神为党和人民履好职、尽好责。要始终把生活纪律作为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的行为准则,涵养道德情操,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坦坦荡荡做官。
立规明纪,就是要通过结合实际运用《条例》,以刚性约束筑牢拒腐防变堤坝。要时时明辨“思想行为有没有偏差?”以《条例》为“镜鉴”,把牢立身处世、干事创业的思想指引,始终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要处处明察“举止边界有没有逾越?”以《条例》为“戒尺”,把牢“尺度”、把准“刻度”,廓清模糊认识、厘清行为边界,自觉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要事事明确“担当实干有没有到位?”以《条例》为鞭策,把躺平、不作为、不尽责也当作一种腐败,在纪律上管得住手脚、在干事上甩得开膀子,进一步激昂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做到“干净加干事、干事且干净”。
知戒守纪,就是要通过慎独慎微遵守《条例》,始终做到不移其志、不改其心、不忘其本。要全方位遵守,坚持系统思维,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系统工程,在对象上从“关键少数”到“绝大多数”全覆盖,在内容上从细节小事到重点要害全覆盖,绷紧每根“神经”,拧紧每个“开关”,确保不丢一规、不失一毫。要全周期恪守,把遵规守纪作为安身立命、为人处事之本,勤掸“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做到在任离任一个样、在职退休一个样、网上网下一个样、人前人后一个样,特别是加强对年轻干部监督管理,引导扣好“第一粒扣子”,做到一生清白、一世廉明。要全链条严守,守牢从政履职的纪律底线、法纪红线、道德高线,不仅要自己守好《条例》,而且要守住亲情关、管好身边人,自觉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锤炼个人品德、书写家庭美德、遵守职业道德、弘扬社会公德。
正风肃纪,就是要通过从严从紧执行《条例》,切实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要严肃开展自查自纠。突出抓好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和关键岗位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开展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认真对照“六项纪律”进行深入自我剖析,革自己的命、严自己的行,全面查找违纪风险点,有效增强防范意识。要严格抓好制度执行。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坚决查处违反党规党纪行为,深化推进执纪执法贯通,形成纪法合力。要严实推进整治提升。持续治理政绩观偏差、“四风”隐形变异、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落实好《条例》新增的层层加码、过度留痕、增加基层工作负担等处分规定,持续巩固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成果,确保在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上见实效。
坚持干对的事情、找对的路径、用对的方法,确保党纪学习教育不断走向纵深、取得实效
认真对照中央部署要求,以走前列、作示范的高标准,抓好组织实施,打造更多具有浙江辨识度的党纪学习教育成果。一要领导带头、组织带动,做到扛责尽责。省委常委会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带动各级各地党纪学习教育扎实深入开展。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本地区本部门党纪学习教育各项工作落细落实、见行见效。各级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要抓好统筹协调,工作专班要把好关,对不同层级、不同部门、不同领域加强分类指导,防止出现偏差。二要聚焦用力、精准发力,实现一体推进。做全做实规定动作,做好做优自选动作,抓好《条例》学习、警示教育、培训解读等重点任务,大力推行“四学联动”机制,突出抓好年轻干部、新提拔干部、关键岗位干部纪律培训,注重提高学习实效,力戒形式主义。三要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确保常态长效。坚持经常性教育与集中性教育相统一,学习与工作相结合,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与贯彻党中央部署要求、推进省委中心工作融合起来,持续以党纪学习教育推动能力提升、工作提质、服务提效,不断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担当作为、推动发展的强大动力。
(摘自易炼红同志2024年4月29日在省委党纪学习教育第一期专题读书班暨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上的讲话)
来源:今日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