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红十字会党组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党纪学习教育工作

发布时间:2024-04-12发布者: 浏览量:

4月12日上午,省红十字会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暨党纪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以及省级层面党纪学习教育专班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研究部署全会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林斌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为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作出的重要举措,是党的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认识,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过程,自觉对标看齐、始终紧跟紧随。二要聚焦目标,谋细谋实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举措,围绕原原本本学条例、加强警示教育、加强条例解读和培训等3个方面工作安排,认真组织实施好“潜心学纪、笃悟知纪、立规明纪、知戒守纪、正风肃纪”五个专项行动。三要把握导向,确保党纪学习教育取得实效,注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与落实省委“三支队伍”建设和三个“一号工程”部署要求结合起来,与开展以“五个一”为主要内容深化机关效能建设结合起来,以学明纪、以学促干,凝心聚力推动年度各项重点工作更好抓落实。四要明确责任,加强党纪学习教育的组织领导,在会党组统一领导下成立工作专班,负责具体工作。各部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制定各支部学习教育计划,列出工作清单,按时保质保量抓好党员干部学习教育。

会议审议研究了省红十字会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方案。方案在贯彻落实中央与省委决策部署基础上,突出了“浙江味”“红会味”。具体包括:

一是实施潜心学纪行动。深化“循迹溯源学思想促践行”,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大力推行领导干部领学、各级党组织书记带学、党支部督学、党员自学“四学联动”机制,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采取党组中心组学习、举办专题读书班等形式,压实学习责任,提升学习效果。

二是实施笃悟知纪行动。各级党组织书记带头讲纪律党课,班子成员到分管领域、部门或所在支部讲党课。青年理论学习小组、青年干部宣讲团,以及优秀红十字会员、志愿者等深入到基层党组织、共建支部、党建联建社区宣讲,用好博爱先锋党员学习论坛、博爱讲堂、博爱党建宣传园地等,增强《条例》解读和培训实效。

三是实施立规明纪行动。重点抓好党员领导干部的学习教育,开展“接受一次廉政谈话、签订一份廉政承诺书、参加一次党规党纪培训、撰写一封廉洁家书”等“四个一”活动,全员组织排查岗位廉政风险点,适时召开安全发展形势分析会,推动防控措施落细落实。

四是实施知戒守纪行动。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或忏悔录、听取现身说法、旁听庭审和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方式开展警示教育。结合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深刻剖析近年来全国红十字系统和省直机关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推动以案促改促治促建。

五是实施正风肃纪行动。对照《条例》要求,组织党员干部开展自省自查自纠,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持续治理政绩观偏差、“四风”隐形变异、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巩固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成果。

省红十字会党组成员、二级巡视员、会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副处级以上干部、会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专班成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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