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深化:1.8万个组织的新标准

省红十字会印发《浙江省“群众身边的红十字会”(村社区)建设标准(试行)》

发布时间:2023-02-08发布者: 浏览量:

截至2022年底,浙江省建立村社区红十字基层组织逾1.8万个。有效发挥这些基层组织作用,是浙江省深化红十字会改革,创新红十字基层治理的一项重要课题。

如何真正破题?如何从“小切口”入手落实浙江省委“新春第一会”精神?1月28日,浙江省红十字会印发《浙江省“群众身边的红十字会”(村社区)建设标准(试行)》,聚焦“群众”这个工作主体和工作对象,从善于组织群众、有效宣传群众、广泛凝聚群众、热忱服务群众四个维度,确立了村社区“群众身边的红十字会”建设标准。

建设标准有四个特点:一是聚焦“组织力”,以“善于组织群众”为引领,明确大力发展党员会员和建设培育会员队伍、志愿者队伍、工作骨干力量等四个方面评价内容。二是聚焦“传播力”,以“有效宣传群众”为目标,确定宣传阵地建设及作用发挥、会员教育培训、工作知晓率、重大活动开展等四个方面评价要求。三是聚焦“凝聚力”,以“广泛凝聚群众”为导向,提出引导会员履行义务、建立村社区红十字博爱互助金、 建立会员和群众意见建议征询办理和反馈机制、建立“红人榜”发布褒扬机制等四个方面评价要素。四是聚焦“服务力”,以“热忱服务群众”为指针,突出建立红十字会员工作室、博爱家园等服务阵地,开展红十字便民服务,常态化参与社区治理活动,组织开展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等四个方面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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