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日报:一家三代八口人志愿捐献眼角膜 还有四人志愿捐献遗体

发布时间:2016-04-21发布者: 浏览量:




    41岁的潘玮是河南人,拥有11项发明专利。因为杭州对创业有政策上的扶持,2013年他来到杭州创业,一大家人也陆续在杭州定居,成为“新杭州人”。

    这家人最近做了惊人之举:一家三代八口人都签署了《自愿捐献眼角膜登记表》,将来,他们的眼角膜将会给有需要的人带去光明。为什么在大家都忌讳谈“身后”之事时,这一大家人却如此坦然看待,做出如此大爱之举?

    由不解到加入,一家八人决定志愿捐献眼角膜

    在滨江区潘玮的妹妹潘鹏家中,我省人体捐献志愿者总队长朱强荣给潘玮一家送来了八份《无偿捐献角膜》的荣誉证书。

    潘玮、潘玮69岁的父亲潘锁牢、68岁的母亲李竹叶、41岁的妻子樊竹梅、37岁的妹妹潘鹏5个人开开心心地接过证书,拍了一张合影。还有三份证书分别是他们16岁的儿子潘钰琦、40岁的表哥李耀宗、37岁的表嫂宋艳红的,他们三人暂时都还住在河南老家。樊竹梅近期要回一趟老家,由她代为转交。

    潘玮一家都是河南三门峡农村的,对于处理“身后事”,村子里人还是忌讳谈的。去年9月份,在最初潘玮提出要捐献眼角膜时,父母亲虽然没有明确反对,但也纠结得两三天没吃下饭。

    “我不希望他不完整地离开这个世界。”潘妈妈说她那几天一直失眠,就像有一块大石头压在心口。后来,潘玮带着母亲去杭师大附属医院参加了遗体捐献接收站落成仪式。潘妈妈看到很多人因此受惠,非常感动,态度有了360度大转变。“我不但支持儿子的行为,我自己也想加入。因为我儿子女儿说,如果我过世了,我的眼角膜捐给了别人,他们还能去看看使用我眼角膜的人,那就像是看到我的眼睛一样。”潘妈妈说,这也是为儿女留一个念想。

    在潘玮的影响下,家里的其他七位成员都填写了眼角膜捐献登记表。

    除了捐献眼角膜,一家中还有四人志愿捐献遗体

    “如果我们都不在世了,能帮助别人重见光明多好。”潘玮儿子说。

    潘家还有两名小成员,分别是潘玮妹妹11岁的女儿和表哥13岁的儿子,这两个小家伙也想捐献眼角膜,但长辈们觉得等孩子再大一点,有自主意识了,再捐也不迟。

    除了捐献眼角膜,潘玮和父亲、母亲、妹妹还分别填写了《自愿捐献遗体登记表》。

    在潘玮母亲的登记表上,写了这么几句话:“捐献是我个人的意愿,由儿子或女儿执行,其他亲戚无权阻挠。我常常腿抽筋,有肩周炎,希望捐献可以让医学发展得更好,让以后的人得到治疗。”

    在潘玮的登记表上,还加上了这么一句话:“遗体不用留,要留就把我对家人的爱留下。”看到这句话,潘玮妻子流泪了。她志愿捐献眼角膜,但是对于捐献遗体,她说还要考虑考虑。 潘玮说,离开这个世界时,应该只留下爱,而不应该留下遗憾——统计数据显示,目前中国视力残疾的共有1600多万人,因角膜病致盲患者约400万人,其中70%可以通过角膜移植手术复明,但实际上每年只有不到5000例的移植手术——很多人都把这归结为“全身而退”的落后观念。

    “像潘玮这样,一家三代八口人都志愿捐献眼角膜的,并且还有多人志愿捐献遗体的,这在浙江省是唯一一家,而且我从事眼角膜捐献登记多年,在全国也没听说过。”朱强荣说。

    热心助人是家风,认为帮助别人是很正常的事情

    说起捐献眼角膜的渊源,潘玮说就是去年无意间在杭州街头看到红字会宣传捐献眼角膜,他就报名登记了。

    这样的回答让记者觉得很愕然,原以为在这一大家子的大爱之举背后会有惊天动地的感人故事。但在潘家人看来,帮助别人是很自然的事情。

    “我和妹妹受妈妈影响,觉得帮助别人就像吃饭一样理所应当。”潘玮向记者叙述了往事中的点点滴滴,他说,妈妈这一辈子都在帮助人。

    上世纪90年代,河南某地遭遇洪水,潘妈妈把前来求助的人请进门,一件一件翻出衣服来请对方挑选,最后对方挑走了一大包衣服。“其实那时我们家也很穷,但我妈妈觉得我们至少有饭吃,就过得别人好。”潘玮说。

    “北方冬天的雪很厚,那时候我们6点多就要到学校上课。从家门口到学校大概有三站路,每次下雪我推开门都能看到从家门口到学校被人扫出了一条路,其他学生也都从这里走。我觉得扫雪的人心肠太好了。后来,我才知道是我妈5点多起床扫的。”潘玮说,这些事尽管过去了这么多年,但他和妹妹从未忘记,并深受感染。

    在潘玮上高中时,尽管每个月妈妈只给他60元钱的生活费,但潘玮还是在更贫困的山区结对帮助了一个小伙伴,每学期给对方捐钱。“他都没跟我说,后来我知道了,我问钱从哪里来的,都是从生活费里挤出来的。”潘妈妈说。

    “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让我借你一点光明,当你去天堂旅行时,请把你的爱心留下,继续看看这个世界吧’。”潘玮说,他要用自己的行动来宣传人体和角膜捐献,以帮助更多的人。
 



延伸阅读:

关于捐献你应该知道的那些事

    年龄在1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可以按照有关程序申请遗体捐献。

    (1)捐献志愿者需要征得本人直系亲属的同意,并提供相关证明,然后携带3张2寸正面半身照片以及本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到本县(市、区)驻地红十字会进行申请登记。登记结束后,由登记机构向捐献人颁发捐献卡。

    捐献人去世后,捐献执行人(捐献人近亲属或生前指定的人)通知接收单位接受遗体。实现捐献后,接收单位应通知红十字会,由其向捐献人家属发放荣誉证书。
   
    (2)捐献可变更、撤消。《遗体捐献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办理遗体捐献登记手续后,捐献人可以变更登记内容或者撤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按照捐献人的要求,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撤销登记。”即:志愿者若在填表后又后悔了,或者因家人极力反对本人无法捐献,可以随时与原登记红十字会机构联系变更捐赠内容(如把捐献遗体变更为捐献角膜)或撤销登记。

    (3)捐献者如因搬家或工作调动等原因需变更登记档案的,请及时到原登记机构办理更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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