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吕玥 通讯员 李伊平
本报杭州5月6日讯 “省能源集团职工捐赠158.715万元……徐军捐赠10500元……爱心人士捐赠手电49个……”今天下午2时许,省红十字会一楼会议室,省红十字会社会监督委员会主任委员肖鲁伟刚刚落座,就拿到了一份新鲜出炉的《浙江省红十字会“芦山地震”捐赠款物接受和使用情况报告》。
“这是我们第一次当面向社会监督委员会汇报芦山地震抗震救灾工作情况以及捐赠款物明细。”相关工作人员表示。
据统计,截至今天上午11时,全省红十字会系统共筹集支援四川芦山地震灾区捐赠款物4995.67万元(其中资金2696.47万元,物资价值2299.20万元),已先后向灾区拨付紧急救灾款物价值2364.47万元。省红十字会本级筹集捐款505.21万元,物资价值455.99万元,已拨付灾区捐款80万元,物资价值455.99万元。
特别引起社会监督委员会委员们关注的,是一份《省红十字会“芦山地震”捐赠款使用情况统计表(截至5月6日)》及其所附的“芦山地震”捐款支出明细。“把已拨付灾区的80万元捐款分别来自哪些捐赠者,花了他们多少钱都列得清清楚楚。”一位委员微微点头。记者在这份明细单上看到,表格上所列最小金额为1元;杭州市丁兰幼儿园当时捐赠6733.93元,明细表上精确到了小数点后两位。现在,这些捐赠款都已经拨付灾区,用于地震灾区紧急救援救助、采购灾区板房等学校复课急需物资,以及为省红十字会心理救援队赴灾区开展救援购置保障用品。
据了解,这份支出明细当天也在省红十字会官网上进行了公布。
除了这一次集中公开,自4月20日芦山地震发生后,省红十字会每日分批在官网“功德榜”栏目公布所有捐赠者名单和捐赠金额,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