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浙江省人体器官捐献办和桐乡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的见证下,49岁的桐乡新居民丁某(应家属要求,本文不使用真实姓名)在桐乡市第一人民医院成功进行了人体器官自愿捐献,成为桐乡市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以来的首例器官捐献者,也是浙江省的第284例器官自愿捐献。
丁某因突发脑溢血被送入桐乡市第一人民医院救治,因病情较重无法逆转,被诊断为脑死亡状态。其亲属得知人体器官捐献相关政策后,表达了无偿捐献器官的意愿并签署了同意书。随后,浙江省器官捐献专家组顺利完成了对其身体器官,包括二个肾脏、一个肝脏和一对眼角膜的摘取,及时挽救了3名重病患者的生命,让2名失明患者重见光明。大爱无疆、令人动容,丁某及其家属的无私奉献值得全社会尊重。
桐乡市红十字会自机构单设以来十分重视人体器官捐献工作,2012年12月梧桐街道市民翟明建成功捐献了眼角膜,是首例眼角膜(属人体组织)捐献者。2013年,红十字会联合卫生、公安部门组建市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站,选配11名同志担任兼职协调员,并在市一院、二院、市交警大队分别建立首批人体器官捐献联络室,帮助寻找更多愿意参与捐献的志愿者。2014年首次举办了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专题培训会,邀请省红十字会专家授课指导。2014年12月底,实现首例人体器官自愿捐献。目前全市共登记器官捐献志愿者14名,其中今年新增7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