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红十字会慰问第三例人体器官捐献者亲属

发布时间:2013-11-06发布者: 浏览量:

    10月30日上午,青田县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吴树南及工作人员,慰问了青田县第3例人体器官捐献者曾朝林亲属,表达了对他们彰显大爱大义善举的崇高敬意,叮嘱他们保重身体,勇敢面对坚强生活,并送上了慰问金。
 
    链接:10月24日晚上7点30分,云南籍小伙曾朝林因车祸离世,家属无偿捐献了其有用器官,曾朝林成为青田县第3例器官捐献者。

    曾朝林,男,1987年6月生,云南省昭通市彝良县人,未婚,家中排行老末,父亲早逝,家中有年迈母亲,家庭贫困条件差,未到18岁就出来到浙江杭州、温州等地工地上打工。9月29日凌晨3点左右,从杭州骑摩托车前往温州途径青田境内圩仁村附近与大货车相撞发生车祸,随即被送往县人民医院抢救,虽经20多天的全力救治,终因伤情过重无法挽回生命,于10月24日晚在杭州浙医大附二院离世。

    在青田县人民医院住院期间,主治医生根据其病情及家庭实际情况,适时向其家属介绍了器官捐献的有关信息,并及时与省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和县红十字会联系。曾朝林家属经过慎重考虑,最终做出了捐献亲人器官的决定,彰显大爱大义善举。因同台移植手术的需要,在县人民医院和交警大队等单位的协助配合下,曾朝林于10月22日下午5点被送至杭州浙医大附二院,10月24日晚上7点30分,曾朝林离世后,捐出了肝脏、心脏和两个肾脏,这些器官挽救了4个危重病人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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