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区红十字会江汝军:应急救护工作需跨越“三道坎”

发布时间:2019-07-17发布者: 浏览量:

    时间就是生命。突发呼吸心跳骤停,最有效的抢救时间只有短短4~6分钟,也就是医学上所说的“黄金救命时间”。应急救护就是在120医护人员到来之前,现场应急救护员为伤员提供的初步、及时、有效的救护,这种初步救护旨在挽救生命,减少伤残,促进恢复,对于保护人民生命和健康,提高人民生存质量,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在社会生活中,为使应急救护发挥最佳效能,还需跨越“会救、敢救、能救”这“三道坎”。


会救,懂得应急救护知识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只有掌握了应急救护知识,才能为出现突发急症和遭遇意外伤害的人员实施现场应急救护。在我国掌握现场应急救护技能的人不到3%,大城市可达到5~10%,与国外25~70%的比例相比差距很大,这就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并积极参与应急救护知识的学习,培训出一大批会急救、懂急救的现场第一反应人。如何普及救护培训呢?经费是前提,师资是保证,基地是依托。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万事开展均离不开经费保障,只有投入,才有高产,这是自然规律,也是生产规律,这就需要财政予以支持,对公益事业予以倾斜,保证开展救护培训的财政支出。

 

    “师者,传道受业解惑也”。师资力量的强弱,关乎教学质量,关乎学员的掌握程度,必须打造“拳头产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相互交流的形式提升师资队伍素质,采取“拜师学艺、广收门徒”的办法将高级师资技能传承下来,采取“实践锻炼、教学评比”的方式促进师资队伍早日成熟,努力打造一支稳定、持续、优质的师资队伍。


    “无根浮萍,居无定所”终不是长久之计,建设一个基地是开展应急救护培训的必要依托。有了基地,就有了固定的教学场地,可以公告开班时间、课程安排、授课教师等具体内容,既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也利于长效的社会服务。


敢救,勇于实施现场救护


    知行合一,才能真正的发挥作用。现在,有的人掌握了应急救护知识,但不敢救、不愿救的问题依然十分突出。究其原因,主要是要过“三道关”,暨心理关、道义关、法律关。


    心理关,就是要自信,要克服恐惧。突发事故和自然灾害现场往往是极其惨烈的,对人的视觉冲击和心理冲击往往是极为巨大的。初次参与现场救护的人员往往都会出现紧张、焦虑的表现,甚至手足无措、呆若木鸡,无法保持自身从容镇定,救护的手是抖的,腿是软的。在这种情况下,何以救人?一方面需要有对自己所学救护知识的充分自信,相信自己一定行。另一方面提前做好心理准备,要主动学习了解灾害现场场景,通过感官刺激适应现场环境,克服恐惧心理。


    道义关,要坚决维护,要大力弘扬。危难之际,该出手时就出手。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何乐而不为呢?“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是为人处世的美德,“为朋友两肋插刀”是江湖侠义风范,见死不救既违背天理也违反人性,所以全社会要大力维护和弘扬道义,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媒体、移动客户端、户外广告设施等媒介和文艺团体应大力宣传应急救护知识,传播现场救护典型事迹,批评和谴责好心救人反被要求赔偿等荒唐行为,让更多的人不仅仅是旁观者、见证者,更是参与者、实践者。


    法律关,要不断完善,要好法好人。“最睿智的法律让坏人变好,最无情的法律让好人不好,最愚蠢的法律让好人变坏”。3月18日,一篇《女医生高铁上救人,结果却被索要医师证》的文章刷屏,有声音提到,很多医生以后遇到类似事件,“不知道该不该帮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184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2017年7月1日起施行的《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17条规定“鼓励公民对需要急救的人员拨打急救电话呼救,并提供必要帮助。鼓励具备急救技能的公民,对需要急救的人员实施紧急现场救护。前款规定的紧急现场救护行为受法律保护。”这些“好人法”的实施,从法律层面鼓励更多人“路见危难,伸出援手”,同时对“英雄流血又流泪”说“NO”,打消好人的后顾之忧。


能救,创造良好救护环境


    有了前面的“会救、敢救”,还需要从硬件和软件两大方面打造“能救”的社会环境,确保应急救护实施成功率的提升。


    在软件上着力营造“人人学急救、急救为人人”的良好氛围,确保急救意识深入人心。一是各级红十字会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公众号、微信朋友圈以及各级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应急救护知识和“临危救人”的感人事迹,提升市民参训的广泛性和积极性,变“要我培训”为“我要培训”。二是要普及各街(镇)红十字会和社区(村)红十字会相关人员的急救知识,让他们成为“行家里手”,再以“一传十、十传百”“手把手”的方式促进宣传引导效率得以提升。三是充分依托世界红十字日、世界急救日等重点节日开展“六进”,主动前移应急救护宣传窗口,促进各部门形成“管行业促培训”的良好机制,做到开学时、成人时、上岗时开展一次应急救护技能培训。

 

    在硬件上着力打造“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精品设施,确保有用、能用、管用。一要普及化。强化基层红十字会组织建设,打造红十字文化公园、红十字文化墙、社区红十字“博爱家园”、农村文化大礼堂等平台,有效把应急救护阵地建到群众身边。二要智能化。运用大数据分析配置AED、急救箱等救护器材的配置密度、定位,运用移动终端让市民第一时间能找到AED、急救箱,运用APP绑定救护员志愿者与AED服务的区域范围。三要网格化。各行政区域均应设置急救站点,对AED、急救箱实行网格化、户籍化的管理,做到平时有监管、有维护,急时会处置、会使用。


    总之,开展应急救护,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既体现了伟大的人道主义思想,宽宏的博爱胸襟,崇高的奉献精神,也践行了“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促进和平进步事业”这个宗旨,功德无量,誓必行之。

 

   (作者系宁波市江北区红十字会主任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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