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重四抓 彰显特色 加快推进杭州市红十字事业健康发展

发布时间:2013-03-29发布者: 浏览量:

    唐奕


    正值全省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快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之际,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红十字事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了新时期红十字事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阐述了红十字会组织所担负的人道使命,制定了符合浙江实际具有操作性和针对性的举措,必将对推动红十字事业科学发展产生积极深远的影响。

    我们将把握机遇,谋划发展,扎扎实实把《意见》精神落到实处,推进红十字事业健康发展。

    一、抓机遇,坚定信心谋划新思路

    红十字运动有150多年的历史,在改革和发展中红十字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成为党和政府人道领域的重要助手。然而在新的历史时期,红十字事业发展依然存在不少困难。就杭州市红十字会而言,我们还面临着管理体制尚未完全理顺,区、县(市)红十字事业发展不平衡,干部队伍专业化水平和工作能力还需提高等问题。《意见》的出台,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红十字事业的高度重视,对红十字会组织的关心与支持,为红十字会开展各项工作提供了人力、物力和财力的保障,更加坚定了红十字会工作者想干事、干好事的坚定信心。我们要进一步增强做好红十字会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深刻领会《意见》的实质,正确把握特定的历史阶段和时代背景,紧紧抓住新一轮发展机遇,精心谋划杭州市红十字会发展新思路。

    杭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打造东方品质之城、建设幸福和谐杭州的目标,我们要围绕这一发展目标,明确我市红十字会发展定位,坚持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为建设美丽杭州作出贡献。我们要把握好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助手的定位,从群众需求的热点、政府关注的重点出发,积极开展人道救助工作,替政府分忧,为群众解难,成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生力军。我们要积极适应经济和社会转型的需要,加强新形势下的红十字会工作,帮助改善困难群众的生活状况,化解社会矛盾,成为维护社会和谐的稳定器,在加强社会管理创新中有所作为。我们要成为弘扬“最美精神”的传播者,将传播人道理念和红十字精神与杭州“最美精神”有机结合,引导市民群众争做“最美杭州人”,汇聚社会爱心力量,在传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我们要以召开市红十字会第十次会员代表大会为契机,总结回顾5年工作情况,制定今后5年发展规划,为推动我市红十字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抓重点,结合实际推行新举措

    《意见》对各级红十字会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在应急救援、应急救护、人道救助、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和人体器官捐献等方面提出了新要求。我们要围绕核心工作,有效整合和引领杭州人民向善向美的社会基础和人文环境,形成与杭州文化特色切合的工作举措。要建立快速高效的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依托杭州市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加快建设各地备灾救灾中心或物资库,提高红十字会救灾应急保障能力;加快推进应急救援、心理干预等各类社会化救援队伍,提高应急救援专业化水平,确保在发生灾难时第一时间反应。要着力构建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长效机制,以应急救护培训列入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力度,重点推进应急救护培训进校园,着力完善应急救护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努力在重点行业、市民群众中开展公益培训,逐步提高红十字救护员占户籍人口的比例。要精心培育红十字人道救助品牌,做好《情暖杭州•红十字博爱公益项目推介册》的策划和推广,积极培育“一地一品”特色服务项目。要突出以项目筹资为载体,创新筹资形式,拓展筹资渠道,健全可持续发展的筹资机制。要进一步扩大造血干细胞捐献和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队伍,切实做好造血干细胞资料库建设,积极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加强对捐献者困难家庭的人道关怀,建立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机制,推动关爱生命行动深入开展。

    三、抓机制,强化管理提升公信力

    当前红十字会的公信力成为社会关注的话题,《意见》对加强公信力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危机就是转机,我们要在信息化建设、监管机制、扩大宣传等方面下功夫,努力打造公开透明的红十字会。进一步完善资金募集、财务管理、项目管理等制度,严格实行财政资金和捐赠资金分开管理,进一步加强与捐赠人的沟通与服务工作,做好捐赠反馈、报告等工作。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利用杭州市红十字会门户网站,及时公开公众普遍关心、涉及捐赠者和受益者切身利益的相关信息。建立杭州市红十字会社会监督委员会,为提升红十字会公信力注入新的力量,逐步建立高效、透明、规范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以世界红十字日、世界急救日等为载体,以杭州市红十字会网站和《杭州红十字报》为阵地,弘扬红十字精神,推荐优秀红十字捐献者、志愿者参与各地感动人物、最美人物等评选活动,大力宣传“最美人物”,积极倡导“最美精神”,加大红十字捐献者、志愿者典型事迹的宣传报道,扩大红十字会的社会影响力,用完善的工作制度、透明的运作机制、良好的社会形象赢得广大群众的信任和赞誉。

    四、抓队伍,提升能力扩大影响力

    人才是最重要的资源,是做好红十字会工作的核心力量。《意见》对组织建设、队伍建设提出了新要求。我们要按照有机构、有常务副会长、有专职工作人员、有列入财政一级预算经费、依法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四有一独立”的要求,进一步理顺区、县(市)红十字会管理体制,为开展红十字会各项工作奠定基础。要以创建基层红十字会服务平台为载体,建立健全红十字学校、医疗卫生、志愿服务、筹资、救护培训、社会监督等六大工作委员会,加快在乡镇(街道)、社区(村)、企事业单位、学校、医疗机构中建立红十字基层组织,积极参与省级“红十字工作示范县”和“博爱家园”创建活动。要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着力抓好红十字会干部学习培训,举办红十字会专兼职干部培训班,通过有计划、有组织地分期分批轮训红十字会工作人员,提高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的职业化水平,建设一支具有专业素质、敬业奉献、清正廉洁高效的红十字工作人员队伍。要进一步规范志愿者队伍管理,按专业、分领域组建红十字志愿服务队伍,加强骨干志愿者培训,充分发挥他们在人道传播、应急救护、人道救助、造血干细胞捐献和人体器官捐献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要进一步加强常务理事会、理事会建设,建立理事会联系制度,充分发挥理事会作用。要借力发展,争取党委和政府的重视与支持,结合实际,制定出台贯彻落实《意见》的政策措施,为推动我市红十字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政策保障。

    (作者系杭州市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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