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美芳
去年7月,国务院制定出台了《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国务院意见》)。12月,省委省政府随后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红十字事业的意见》(以下简称《省意见》)。两个《意见》的制定出台,为我们指明了红十字事业未来发展的方向,对于保障我省红十字事业发展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今年8月,丽水市红十字会成功召开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领导班子。新形势、新机遇为新班子提出了新目标、新任务,大会制定的《丽水市红十字事业20l3-2017年发展规划》,展现了丽水市红十字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动红十字事业实现跨越发展的新理念、新思路、新办法。
一、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抓住机遇促发展
《国务院意见》对发展红十字事业的重大意义进行了重要阐述,充分说明了红十字事业不是可有可无、不是可轻可重的,而是一项十分重要的人道主义事业,是关系到政府形象、国家形象,民族形象,关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能否取得全面胜利的重要事业。
丽水市各级红十字会在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和《省意见》中,应当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找准自己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位置,认真思考红十字会在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在服务民生中,如何更好地发挥政府人道领域助手的积极作用,切实把两个《意见》落实到实际行动中去,全面推进红十字各项工作适应新形势、满足新要求、实现新目标、作出新贡献。
二、弘扬人道精神,进一步扩大红十字会影响力
传播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及宣传部门的重视与支持,把弘扬红十字精神、宣传红十字法律法规和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传播国际人道法,与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传承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与各类文明创建和创先争优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把红十字文化的宣传传播纳入各地精神文明建设范畴。
宣传先进人物和感人事迹,传播社会正能量。要继续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电台等渠道,加大正面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大宣传的氛围,通过一个个吸引人、打动人、感召人的典型,推动红十字会形象的提升。同时,建立健全先进人物、感人事迹的表彰奖励机制,在全社会播扬“人道、博爱、奉献”精神,弘扬正气,传播红十字正能量。
以活动促宣传,以宣传推工作。精心策划红十字博爱送万家、世界红十字日、世界急救日等主题活动,寓文化传播于筹资募捐、救灾救助、救护培训等各项日常工作之中,以活动促宣传,以宣传推工作,持续扩大红十字会的社会影响力。
三、加强救援救助实力,进一步凸显红十字会反应力
建立和完善应急反应机制,完善市县红十字会分级救灾管理体系。建立快速高效的应急反应机制,主动争取纳入政府灾害应急响应体系,积极参与各类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紧急救援和处置。加强红十字备灾救灾网络建设,市县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建立红十字备灾救灾物资储备库(中心)和紧急救援备用资金。依托志愿者服务队伍,建立赈灾救济、心理干预、户外救援等救援队伍,提高专业化救援能力,扎实推进应急救援工作。
建立应急救护培训的长效机制。坚持“公益主导、分级负责、讲求质量、部门协作”的原则,不断深化应急救护培训工作,使之成为当地政府的民生工程。探索政府出资购买服务与受益人群有偿服务相结合的培训模式,扎实推进重点行业、重点人群的培训工作。加强救护师资队伍建设,建立规范化培训基地。推进救护知识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大力开展现场救护培训,普及救护知识和技能,切实提高群众的自救互救意识和能力。通过持续努力,加快建立起具有红十字特点、针对不同对象开展不同内容分级培训、比较科学完备的应急救护培训体系,打响红十字会应急救护培训品牌。
以品牌建设为目标,项目筹资为载体,增强救助实力。联合有关部门,深入开展红十字助医、助困、助老、助残、助孤、助学活动,推进实施一批民生实事项目。以社会服务、救护培训、募捐救助等人道主义行动为主要内容,不断拓展红十字人道救助领域的广度和深度。深入推进“博爱送万家”、“亲情帮扶基金”、“母婴平安项目”等救助项目实施,持续扩大红十字特色救助品牌影响力。
四、保护生命健康,进一步拓展红十字会服务力
依法参与无偿献血的宣传推动和表彰奖励工作,推进无偿献血事业。加强宣传动员,加强与献血管理和采供血机构的沟通、协调,方便志愿者登记采样入库,不断壮大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队伍。
认真组织开展人体器官(遗体、组织)捐献工作,加大宣传力度,规范登记流程,做好动员服务、依法捐献工作,全面推进人体器官(遗体、组织)捐献事业发展。
五、注重规范管理,进一步提升红十字会公信力
健全完善管理制度,落实岗位目标责任制,加强工作评估和考核。进一步健全完善理事会集体领导、专职工作人员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红十字会领导制度和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岗位目标责任制,细化明确岗位工作目标和职责要求,切实加强工作评估和考核。健全完善各项业务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认真抓好各项制度的执行和落实,强化各级红十字会机关的规范化管理。
执行信息公开制度,做到“两公开、两透明”。依照有关政策法规,充分尊重捐赠者的意愿,严格工作程序,切实加强对红十字会接收的各类捐赠款物的使用管理。接收救灾款物做到手续完备、专账管理、专人负责、账款相符、账目清楚,并向捐赠人出具合法统一的票据。完善社会捐赠信息公开制度,做到资金募集、财务管理、招标采购、分配使用等信息公开透明,切实保障捐赠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加快完善法律监督、政府监督、社会监督、自我监督相结合的综合性监督体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红十字会经费审查监督制度。监察、审计部门要加强对红十字会的监察、审计。红十字会要建立社会监督委员会,对捐赠款物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建立绩效考评和问责机制,加快完善法律监督、政府监督、社会监督、自我监督相结合的综合性监督体系。
六、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红十字会执行力
加强红十字基层组织建设。在乡镇(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学校、医疗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中建立红十字基层组织。市级建立高校工作委员会。积极引导红十字基层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针对性强的活动。积极发展红十字会员和团体会员单位,初步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遍及城乡的红十字基层组织网络。
拓展红十字志愿服务。市县建立红十字志愿者工作委员会,联合有关社会组织及志愿者团体,加快组建红十字志愿服务队伍,建立完善按专业、分领域的志愿服务体系。加强志愿者招募、注册、管理和培训,规范志愿者的管理。广泛深入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精心打造具有丽水特色的红十字志愿服务品牌。
深入推进能力建设。加强红十字会干部的理论和业务学习培训,把红十字会建设成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团队,培养一支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勇于开拓、精通业务、廉洁奉公,会做群众工作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为推动五年规划的落实、促进丽水市红十字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保证。
(作者系丽水市红十字会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