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出台了《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25号),以下简称《意见》,共有6个部分,21个方面,对红十字事业的发展方向、改革重点、核心业务、组织架构、环境保障和领导支持等方面作了详细论述,进一步明确了红十字会的性质、地位、作用和职责。《意见》是新时期红十字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为红十字事业健康发展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新形势下,杭州市红十字会如何抓住机遇,促进发展,我认为要结合本地实际,发挥优势,找准方向,抓住重点,切实做好五方面工作,着力推进三大建设。
加强备灾救灾工作。备灾救灾工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赋予各级红十字会的重要职能,也是红十字会扩大影响力,加强公信力建设的重要契机。《意见》第7条指出,“要把红十字备灾救灾中心或物资库建设列入当地防灾减灾规划统筹考虑”。2011年6月,杭州市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正式启用,内设有捐赠服务中心、物资储备仓库、红十字展示厅、红十字救护培训中心。这是目前我省红十字会系统最大的备灾救灾中心,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红十字会应急救援能力、综合服务能力和救助实力提供了坚实的物质保证。目前,萧山区、余杭区、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富阳市、临安市先后建立了备灾仓库,形成了以杭州市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为龙头,两区和五县(市)红十字会备灾仓库为补充网络体系。市红十字会重新修订了《杭州市红十字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了红十字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的应急措施。今后,各级红十字会要进一步加强物资储备,力争筹措救灾救助款物比上年增10%;建立全市统一的救援网络,做到灾情信息在24小时内及时上报并及时开展救援工作;建立规范、运转高效的红十字应急救援队伍,积极参与当地各类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在应急救援实战中不断提高红十字会的应急反应能力。
加强救护培训工作。普及应急救护知识是各级红十字会的核心工作之一。《意见》第8条指出,“要建立红十字会应急救护培训长效机制,充分发挥红十字会在公众参与的应急救护培训中的主体作用”。近年来,市红十字会从关爱人的生命健康为出发点,将救护培训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2010年9月,《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红十字会关于加强群众性现场救护培训工作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函[2010]278号),成立了市救护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救护培训基地,全面开展群众性现场救护培训工作。各级红十字会在应急办、卫生、教育等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下,广泛开展了救护培训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活动,每年的“5.8”世界红十字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以、“9.8”世界急救日等时期,开展应急救护知识技能的普及宣传,举办了各类救护技能竞赛。据统计,近3年来,全市各级红十字会培训救护师资930人,培训持证救护员17万人,普及培训群众27.19万人。市红十字会今后将加进一步建立健全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长效机制,积极争取将应急救护工作纳入政府应急工作体系;积极举办市民参与的救护演练,增强社会各界参与的积极性;建立宣传机制,积极发挥《杭州红十字》及门户网站的作用,制作救护培训专题,报道救护培训有关工作和突出志愿者的先进事迹,提高社会各界对应急救护培训的认知度,充分利用各种时机推广普及防灾避险、自救互救等救护知识,努力营造全社会重视参与救护培训的良好氛围;建立服务保障机制,加强师资建设和培训教投入,统一教材、统一内容、统一发证,不断促进救护培训工作规范化管理。
加强人道救助工作。《意见》第9条指出 ,“要提高红十字会人道救助能力”。近年来,市红十字会广泛凝聚社会爱心力量,探索冠名资金救助项目,设立了“浙江康莱特救助资金”、“红十字香溢助困资金”、“民建思源人才成长公益资金”等项目,积极开展人道救助,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和大力支持。富阳市、余杭区等地积极开展博爱救助金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各级红十字会连续12年开展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活动,把红十字会的关怀送进困难家庭,初步形成了统筹城乡、覆盖全市、特色鲜明、上下联动救助机制。近年来,全市各级红十字会救助款物达到902万元,受益人数达到6万余人。今后,市红十字会将加大救助力度,进一步推动红十字博爱送温暖活动。完善城乡红十字人道服务体系,在农村(社区)开展以健康服务、扶贫帮困等社会救助活动。进一步创新救助模式,以县为单位在乡镇(街道)、社区继续推行基层红十字博爱救助金制度。加强与企业合作,精心设计救助项目,以救助项目拓展筹资渠道。
加强 “三献”志愿工作。在全社会倡导志愿捐献造血干细胞和人体器官(组织)、无偿献血,是红十字会的职责,也是弘扬人道主义精神,更是关爱生命、保护健康的体现。《意见》第10条指出,“要加强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近年来,市红十字会积极稳妥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目前,全市造血干细胞入库人数为6000余人,成功捐献48人。遗体捐献登记人数为132人,淳安县、桐庐县、余杭区等地成功实现了人体器官捐献。近年来,市民对造血干细胞的认知度逐步提高,扩大了红十字会的影响力,提升了红十字会的形象。各级红十字会要进一步完善造血干细胞资料库建设,提高库容率和使用率。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确保捐献人及法定受益人的合法权益,做好捐献者服务工作率。市红十字会将成立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县级红十字会也要成立人体器官捐献站,切实加强人体器官捐献工作。
加强人道主义传播工作。《意见》第18条指出,“新闻宣传部门要加大对红十字事业的宣传力度,支持红十字会建立人道传播平台”。近年来,市红十字会广泛开展人道传播工作,创办了《杭州红十字》内刊,开设了杭州市红十字会门户网站。据统计,近3年来,全市各级红十字会在报刊杂志上登载文章932篇,在电视台播放红十字相关节目374条,在全社会广泛弘扬了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今后,市红十字会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及时报道红十字会相关信息和红十字事业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及先进事迹。加强信息化建设,做好杭州市红十字会网站改版及全市红十字会系统网络建设。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真实、准确地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开展红十字理论研究,大力宣传红十字文化在引领社会道德风尚、提升精神文明程度和推动文化大发展繁荣中的积极作用。
进一步强化组织建设。组织建设是红十字会发展的基础,《意见》第四部分专门提出了要大力加强红十字会组织和队伍建设。近年来,市红十字会积极理顺管理体制,加强区(县)、市红十字会组织机构建设,为红十字事业发展提供了组织保障。目前,全市红十字会有基层红十字会组织1187个,团体会员888个,成人会员10万余名,青少年会员近42万名,志愿者2万余名(其中注册志愿者7912名)。今后我市各级红十字会要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将红十字会组织延伸至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在乡镇(街道)、社区(村)、学校等广泛发展红十字志愿组织,按专业、分领域建立红十字志愿服务队伍,规范志愿者管理,组织志愿者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发挥其在新农村建设、和谐社区建设、文明校园建设中的作用。
进一步强化自身建设。随着我市红十字会管理体制的理顺,红十字会系统自身建设得到了加强,干部队伍的知识结构、年龄结构、专业结构得到了优化。一批高学历、低年龄、懂专业的年轻干部加入红十字会队伍,为红十字事业的健康发展增添了新鲜血液。目前,全市各级红十字会拥有专兼职干部155名。市红十字会每年举办两期专兼职干部培训班,不断提高专兼职干部服务大局的能力、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救援能力、人道救助的能力和改革创新的能力,努力把红十字会建设成为充满生机与活力,善于做社会工作,政府信任、群众信赖、公众认可的组织。
进一步强化公信力建设。公信力是红十字会的生命力,对募捐款物的管理和使用是否公开公正、规范透明,关系到红十字会的社会公信力。今后,市红十字会将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着力打造公开透明的红十字会。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做到资金募集、财务管理、招标采购、分配使用等捐赠信息的公开透明,切实保障捐赠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健全捐赠信息公示平台建设,对捐赠款物来源、分配、使用情况实行动态管理,为捐赠者提供方便的查询平台,并积极回应社会的关注。同时,建立杭州市社会监督委员会,对捐赠款物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