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举行人体器官(遗体、组织)捐献者缅怀纪念活动暨新昌县“生命礼敬园”开园仪式

发布时间:2023-03-31发布者: 浏览量:

生命的每一场相遇,都可能是一次奇迹。我们素昧平生,从未相见,但我们却相依为命,血脉相连……

又是一年清明时,春风细雨寄哀思。为缅怀全县人体器官(遗体、组织)捐献者的大爱善举,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进一步推动人体器官捐献事业发展,3月30日上午,位于绍兴新昌的眠山陵园迎来了一场别具意义的纪念活动——“生命·遇见”2023年新昌县致敬人体器官(遗体、组织)捐献者缅怀纪念活动暨新昌县“生命礼敬园”开园仪式。

此次活动由新昌县红十字会、新昌县公共服务集团主办,新昌县融媒体中心协办。绍兴市红十字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徐泳,新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新昌县红十字会会长王丽英,新昌县红十字会党组书记、执委会主任杨礼君等有关领导共同出席。器官和遗体(组织)捐献者家属、登记志愿者、遗体(组织)接收单位代表、医护人员代表、红十字志愿服务队代表等70余人应邀参加活动。

新昌县红十字会党组书记、执委会主任杨礼君介绍“生命礼敬园”建设背景。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市红十字会的关心指导下,新昌县红十字会联合新昌县公共服务集团,以眠山陵园扩建及提升工程为契机,协调规划建设“生命礼敬园”。园区包含生命礼敬广场和生态安葬区两部分。整个园区设计既庄重肃穆又温暖人心,绿树、红花、碧草,展现着生命的生生不息,寓意着捐献让生命延续,爱心让生命永恒。

绍兴市红十字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徐泳致辞强调,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重要指示,联合相关部门推动建立对人体器官(遗体、组织)和捐献者的缅怀、关爱机制,做好对捐献者家庭的人文关怀,积极营造捐献光荣的社会风尚,感召激励更多的人加入到这项崇高事业中来,推动人体器官捐献工作高质量发展,也让人体器官(遗体、组织)捐献事业更好地造福人民。

新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新昌县红十字会会长王丽英致辞表示,器官捐献是一项传递生命的伟大事业,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每一个接受器官移植的人体内都有另一个生命的温度,我们理应活出比从前更加灿烂的人生。我们要向社会宣传器官捐献的意义,传颂生命接力的感人事迹,号召全社会的人认识器官捐献,参与器官捐献,为那些渴望重生的人带去希望。

在全体来宾的见证下,5位领导共同为“生命礼敬园”揭碑。

风起正清明,鲜花寄相思。随后,志愿者们为捐献者敬献花篮,聊表哀思。全体人员向器官捐献者们默哀、致敬。

红十字志愿者代表吕美良宣读倡议书,呼吁大家支持人体器官捐献事业,积极参与到自愿捐献人体器官的队伍中来。

良师无言,大爱无声。县人民医院医护人员代表在纪念碑前庄严宣誓,向“无言良师”致以最崇高的敬意和感谢,立志践行医者担当,传承大爱精神,竭力为医药卫生事业奋斗终生。

在绵长的旋律中,朗诵者唐晗和国语以一首《生命的礼物》致敬平凡而伟大的遗体器官捐献者。雨水洗涤后的名录碑上,每一个镌刻着的名字都愈加清晰,每一位平凡人的不凡故事也将永远熠熠生辉。

活动的最后,一个个承载着爱与敬意的气球凌空放飞,借春风捎去怀念,一同话哀思。

器官捐献是挽救垂危生命、推动医学发展、传递人间大爱、展现社会文明进步的崇高行为。据统计,自2012年新昌县红十字会正式启动人体器官(遗体、组织)捐献工作以来,全县红十字会已累计实现器官(遗体、组织)捐献32例、大器官46个、眼角膜40只,遗体11个。同时,还有2046位爱心人士主动登记成为人体器官(遗体、组织)捐献者。

当眼眸重染世界的色彩,当肺叶再获自由的呼吸,当胸膛迎来跳动的心脏,死亡就不再是生命的终极落幕,而是另一段完满人生的动人序章……

敬大爱永存,愿生生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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