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明节即将到来之际,为缅怀纪念路桥区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者,表达对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者的崇高敬意和深切的哀思,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3月31日上午,台州市路桥区红十字会组织红十字志愿者、各界爱心人士到路桥区“生命礼赞”纪念场所(螺洋街道莲花山公墓)开展了以“生命·遇见”为主题的人体器官(遗体、组织)捐献缅怀纪念活动。
10时,参加活动的全体成员手持菊花,肃立在路桥区遗体器官捐献纪念碑前,脱帽默哀。大家依次将寄托着敬仰与哀思的鲜花敬献在路桥区遗体器官捐献纪念碑前,表达对遗体器官捐献者的深切缅怀和无限哀思。随后,大家在捐献纪念碑前点燃象征着生命意义的白色蜡烛,致以哀思。
“生前多奉献,身后再捐献,这是对我父亲一生最好的诠释。他走了,但是他的生命和精神,却以另一种方式延续着。”台州博爱医院遗体捐献者家属王万里哽咽道,遗体器官捐献者躬先垂范,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无偿捐献自己的遗体器官,为推动医学科学发展,拯救病患生命,促进社会文明做出了伟大的贡献,希望自己也能“为人民做点有意义的事”。
据了解,自从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工作体系建成后,全国捐献志愿登记人数超过560万,捐献器官13万个,为众多面临困境的大病患者带来希望。目前,我区自开展人体器官(遗体、组织)捐献志愿登记工作以来,志愿者数量逐年增加,截至目前,已有近100人登记成为捐献志愿者,共实现了16例人体器官(遗体、组织)捐献,另有1例为活体(眼角膜)捐献。
“他们都是平凡的人,却选择了不平凡的离去方式,用舍我的情怀、不凡的善举,延续他人生命,推动科学进步。”路桥区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胡琳萍表示,下阶段,路桥区红十字会将继续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不断拓展人道救助范围,依法开展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造血干细胞捐献等工作,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共同推动捐献事业发展,弘扬正能量,引领新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