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座谈会现场

省政府副秘书长李云林作重要讲话

省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王冬梅讲话
7月中旬,我省人体器官捐献数突破百例。为总结三年来我省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的经验,分析当前人体器官捐献工作面临的形势,全面推进人体器官捐献工作,8月13日上午,经省政府领导同意,浙江省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座谈会在杭州召开。
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李云林,省人体器官捐献委员会主任委员、省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王冬梅,副主任委员,省卫生厅副厅长马伟杭、省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高翔、浙大一院院长郑树森院士等领导和专家,以及省人体器官捐献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负责同志,省人体器官捐献评估组专家、基层医务工作者、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代表等共约40余人出席了座谈会。
省人体器官捐献委员会主任委员、省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王冬梅在座谈会上介绍,自2010年8月我省正式启动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以来,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的指导下,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红十字会与卫生行政部门积极配合、克难攻坚、创新实践,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整体工作走在全国前列。截至2013年8月12日,全省共登记自愿捐献者1700余人,成功实现捐献112例,共捐献肝脏、肾脏、心脏等大器官319个,角膜78只。全省11个设区市均实现人体器官捐献,90个县(市、区)已有37个县(市、区)先后成功实现人体器官捐献,为挽救重症垂危患者,延续他人生命做出了积极的努力。
王冬梅指出,我省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开展三年以来取得的经验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积极探索科学规范的运行机制,坚持生命至上、坚持依法捐献、坚持严格程序、坚持细节管理、坚持优质服务等“五个坚持”不动摇;二是强调部门合力推动,省红十字会先后与省卫生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等部门联合下发有关文件,逐步建立健全保障有力的政策体系;三是广泛宣传,深入发动,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四是加强队伍建设,培养了一支作风过硬、技术娴熟、团结善战的工作团队,努力提高人体器官捐献工作能力。
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李云林在座谈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并对今后工作从进一步充分认识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深入宣传动员,营造人体器官捐献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加强领导,形成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的部门合力和长效机制等三个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他希望红十字会、卫生部门和各有关部门始终把这项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紧密合作、开拓进取,共同推进我省器官捐献和移植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座谈会上,省卫生厅副厅长马伟杭、浙大一院院长郑树森院士、省人体器官捐献评估组组长方强、基层救助医院代表宁海县第一医院、器官捐献协调员代表郑方等也结合工作实际,先后作了发言。省人体器官捐献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结合部门职责,提出了相应的工作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