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级首个承担救护培训工作职责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浙江省红十字救护培训中心”获批成立。
根据《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准予浙江省红十字救护培训中心登记的批复》(浙民民复﹝2012﹞49号),“浙江省红十字救护培训中心”经审核具备法人条件,准予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并按照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
据悉,“浙江省红十字救护培训中心”由省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举办,主管单位为浙江省红十字会,业务范围包括应急救护、水上救护等相关业务培训,救护师、救护员培训,相关知识的普及和教育。
近年来,国家鼓励兴办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促进公益事业健康发展。“浙江省红十字救护培训中心”的成立,就是以民办非企业单位为载体,推动我省救护培训工作快速健康发展的有益尝试。(王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