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东阳男孩溺水身亡 父母含泪决定无偿捐献孩子器官

发布时间:2012-07-06发布者: 浏览量:

    都市快报 通讯员 李晓媚 驻金华记者 江胜忠

 

    儿子走了,马云升哭了两回。
 

    第一回,是在儿子溺水之后,看着不省人事的儿子送到医院抢救,这个中年男人哭了,儿子才15岁,正是豆蔻年华。
 

    第二回,是儿子离开人世,他和妻子决定捐出孩子的器官。
 

    “我们替儿子做完最后一件事,他若有知,也会乐意的。”马云升说。
 

    马云升的家在东阳市千祥镇农村,这里的人多以箱包加工为生,马家也不例外。
 

    马阳峰是马云升的独生儿子,是个初一学生。
 

    6月29日下午4点多,刚刚放暑假的马阳峰和同伴到村边池塘游泳,不幸溺水。
 

    村民发现后,急忙下水救人,同伴很快被救起,但马阳峰过了很久才被找到。
 

    当天下午5点多,马阳峰被送进东阳市人民医院急救中心。经抢救,虽然恢复了心跳,并转入重症监护病房,但由于缺氧时间过长,医生说,已处于脑死亡状态。
 

    几天后,医生问马云升夫妇,能否进行器官捐赠。
 

    夫妇俩起初有些犹豫,马云升说,妻子非常开明,觉得儿子的器官还能去帮助那些垂危的病人,这是一件好事,以后如果可以和接受器官捐赠的人来往,也算有个精神寄托。
 

    但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说,捐赠有严格的规定,不能和对方“走亲戚”,但可以知晓对方的有关资料和捐赠后的健康状况。
 

    再三考虑后,这对夫妻同意替儿子捐出肝脏和肾脏,医生说,这可以挽救3个人的生命。
 

    “尽管我们很舍不得,但我家的不幸,能换来3个家庭的幸福,我们就同意了。”陈萍芳满眼含泪说。
 

    7月4日零点15分,15岁的阳光男孩马阳峰走了。
 

    在这之前,浙江省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赶到医院,与家属签署了捐献器官同意书和相关法律文书。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手术,医生从他的体内摘取一个肝脏和两个肾脏后,连夜送往杭州,将器官移植给等待手术的病人。
 

    东阳市红十字会副会长胡德良说,这是东阳本地户籍器官捐献第一人。
 

    马云升说,儿子从小很懂事,嘴巴也甜,对长辈很尊敬,学习成绩也不错。家里前几年造房子,欠了一些债,马阳峰叫父母别担心,“我以后会挣钱还的”。
 

    学校老师说,马阳峰是体育特长生,曾被评为市模范小公民、体育小标兵,很可惜,就这么走了。
 

    在老师的评语中,我看到这么一段话:你是一个非常优秀的男孩,你是老师能干的小助手,是大家可爱的小伙伴。
 

请升级浏览器版本

你正在使用旧版本浏览器。请升级浏览器以获得更好的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