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历史百年传承之三

发布时间:2016-09-14发布者: 浏览量:

百年历史  百年传承之三

之宏扁 

 

 

19931031,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颁布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以下简称《红十字会法》),标志着中国红十字事业开始走向依法建会、依法兴会的新阶段。199791,浙江省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浙江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99颁布施行。全省红十字会组织依法开展工作,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有了法律武器。自199310月至2011年底的18年间,是浙江红十字事业加快发展的新时期,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一)依法举行重要会议

《红十字会法》和《实施办法》规定:红十字会理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由此,会员代表大会是红十字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省红十字会真正依法举行会员代表大会始于2000年。是年16,省红十字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在杭州召开,全省197名代表出席会议,大会主席团主持会议。省委副书记、省长柴松岳代表省委、省政府向大会表示祝贺!大会选举产生49名理事组成的第四届理事会,在四届一次理事会上,聘请柴松岳和原省委副书记王其超为名誉会长,选举副省长鲁松庭任省红十字会会长。大会审议通过省红十字会的工作报告,总结肯定第三届理事会的工作,提出新一届理事会依法履行的10项工作任务。

2005113,省红十字会在杭州召开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全省300余名代表出席会议,22人组成的大会主席团主持会议。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领导到会祝贺!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习近平在讲话中对省红十字会工作取得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强调,红十字事业是一项造福人类的崇高事业。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贯彻《红十字会法》和《实施办法》,继续重视、关心和支持红十字会工作,进一步加强对红十字会工作的领导,依法理顺红十字会的管理体制,切实帮助红十字会解决发展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充分发挥红十字会的独特优势和积极作用,努力开创具有浙江特色的红十字事业新局面。大会选举产生58名理事组成的第五届理事会。在五届一次理事会上,聘请习近平和省委副书记、省长吕祖善出任省红十字会名誉会长,省党政主要领导同时出任名誉会长是第一次;选举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鲁松庭任省红十字会会长。大会审议通过省红十字会工作报告和第一次制定的省红十字事业五年发展规划,明确未来五年的奋斗目标。

2011611,省红十字会在杭州召开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全省368名代表出席会议,25人组成的大会主席团主持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红十字会会长华建敏,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洪祝,省委副书记、省长吕祖善,省委副书记夏宝龙等省领导出席大会祝贺!华建敏在讲话中充分肯定浙江省红十字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以来取得的工作成绩,并强调,要进一步增强各级红十字会的执行力、公信力、凝聚力和创造力。赵洪祝在讲话中指出:红十字精神十分可贵,红十字事业十分崇高,红十字会工作十分重要。在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广大红十字工作者、会员和志愿者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大有可为。大会选举产生65名理事组成的第六届理事会。在六届一次理事会上,聘请赵洪祝和吕祖善出任名誉会长,选举副省长郑继伟任省红十字会会长。大会审议通过省红十字会的工作报告和《浙江省红十字事业20112015年发展规划》。

2000年开始,省红十字会经历第四届、第五届、第六届理事会,理事会会议基本做到每年举行一次。至2011年的12年举行理事会会议12次,理事会依法依规履行职责,总结一年工作,提出下一年度工作计划,报告募集款物收支情况,聘请名誉会长、更换理事、任免会领导成员等重要事项,都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市、县两级红十字会也能依照执行,从而根本上改变此前举行重要会议的随意性。

(二)依法加强组织建设

《实施办法》颁布一年后,至1998年,全省87个县级行政区域首次宣告县级以上全部建立红十字会组织。此后,至2003年全省经调整撤并增至90个县级行政区域,也均及时建立红十字会组织。省、市、县三级行政区域全部依照地方法规建立红十字会,共有102个组织,依照地方法规实现县级以上按行政区域建立红十字会的要求。

19991229,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由“卫生部代管”改由“国务院领导联系”,理顺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的管理体制,也为地方红十字会理顺管理体制工作提供契机。2002129,经省委同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浙江省红十字会理顺管理体制。2004429,中共浙江省委决定成立中共浙江省红十字会党组。自此,省红十字会具有了独立自主开展工作的组织体制和运行机制。设区市理顺管理体制工作也逐步推进,从杭州市20031月到嘉兴市20089月止,全省11个设区市全部理顺管理体制。还着力推进县级理顺管理体制,从瑞安市2004年到最后嘉兴市南湖区2011年止,全省(除杭州市滨江区外)的89个县级行政区域理顺管理体制,实现省、市、县三级红十字会依法理顺管理体制的目标。至2011年,全省红十字会系统人员编制增加到374名,发展红十字基层组织3503个,团体会员单位3129个,社区红十字服务站点484个,会员146.87万人,志愿者3.56万人。全省纵横组织网络已经形成,为推动红十字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主要业务工作有突破性进展

1.备灾救灾工作。该项工作是《红十字会法》赋予的首要职责。1993年伊始,全省红十字会主动开展募捐,转变以往“无灾不募捐”的观念。树立了备灾观念,哪里有灾难,哪里就有红十字旗帜飘扬;台风袭击、地震发生,红十字会总是第一时间奔赴灾区。至2011年,全省各级红十字会募集款物价值累计17.73亿元投入救灾救助。在2005年印度洋海啸、2008年汶川地震、2010年青海玉树地震等几次重大灾害面前,红十字会经受住考验,得到党、政府和灾区人民的肯定。特别是2010年青海玉树抗震救灾行动中,省红十字会办事机构被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授予“全国抗震救灾英雄集体”荣誉称号。这是浙江省唯一获此殊荣的集体,也是省红十字会历史上的最高荣誉。

2.现场救护工作。红十字会起源于战地救护,和平时期开展群众性现场救护培训,掌握知识和技能,提高群众自救互救能力,是红十字会重要职责。18年时间里,全省累计培训现场救护员142.81万人次,培训现场救护师资4885人次,普及现场救护知识636.51万人次。培训救护员人次占全省常住人口5442.69万人的2.62﹪,他们分布在各行各业,在突发事件现场挽救了无数的生命或减轻伤残。

3.博爱救助工作。从人道主义出发,哪里有困难,哪里就有红十字工作者忙碌的身影。除平时救助和节日慰问特困群众外,2000年开始举行“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活动,至2011年,此项活动连续开展12年,成为博爱救助的特色品牌,全省累计发放救助款物价值约5700万元,救助困难家庭7.2万户。之后,救助领域又拓展到博爱救助金、博爱助医和博爱助学等项目。据统计,自2006年至2011年,全省投入博爱救助款物价值3.84亿元,帮助无数个家庭驱走阴霾。

4.献血、献髓、捐遗体(组织、器官)工作。推动无偿献血成效明显,浙江省获“20062007年度全国无偿献血先进省”荣誉称号,在20082009年度的全国评选中再次获这一荣誉。至2011年,全省累计有造血干细胞捐献者(献髓)入库人数达 34726人,实现成功捐献95人次;捐献遗体(组织)工作也有所进展,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进展更快,一年半时间,自愿捐献者登记743人,实现成功捐献15例,捐献器官46个,45位器官衰竭患者重获新生。

5.社会服务工作。红十字志愿者队伍不断壮大,自2005年至2011年,省、市、县三级建有各类红十字志愿者服务队192支,其中省本级有8支志愿者队伍,全省志愿者发展到3.56万人,红十字事业发展离不开志愿者的辛勤服务。温岭市于2001年率先开展社区服务试点,20052月被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民政部命名为全国社区红十字服务示范市。此后,全省社区红十字服务站逐年发展,从2006256个发展到2011484个,做了许多受民众欢迎的实事。普及防病知识纳入社会服务工作内容,这一阶段重点是预防艾滋病、抗击“非典”等知识宣传。据2007年至20115年的统计,全省349.9万人次受到艾滋病预防宣传教育。

6. 红十字青少年工作。学校红十字会组织发展很快,1993年全省仅794所学校,至2011年发展到1500多所学校建立红十字会。创建达标校、示范校、模范校活动掀起热潮,推动红十字青少年工作全面发展。2007年浙江大学、宁波市海曙区海曙中心小学、杭州市萧山区戴村镇中心小学3所学校获“全国红十字模范校”荣誉称号。全省经2007年、2010年两次评选,杭州市青蓝小学等27所学校获“浙江省红十字示范校”称号,杭州第二中学等57所学校获“浙江省红十字达标校”称号。

7.人道传播工作。一是自行组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再是借助新闻媒体传播。前者主要利用报刊网络传播,还举办培训班、大型活动进行传播。特别是纪念“五八”世界红十字日,自1993年至2011年,每年举行没有间断,形式多样不断创新,喜闻乐见群众容易接受。后者借助新闻媒体传播,力度也逐年加大,据2005年至2010年统计,全省借助各大媒体刊登发表红十字相关宣传报道7656篇(幅),播出电视新闻5631条(次)。总之,传播国际人道法和红十字运动知识广泛深入,人道理念普遍提升。

8.友好交往与对台服务工作。据1993年至2011年统计,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和外国红十字会组织代表团,抵浙江访问共33批,省红十字会组团出访15批,是“民间外交”的重要渠道;中国台湾、香港、澳门组团到浙江访问9批,省红十字会组团访问台、港、澳11批;省际交流赴外省参观17批,省、自治区、直辖市到浙江访问19批,通过互访,增进友谊,加强合作,推动人道事业的发展。对台服务工作继续开展,为台胞、台属查人转信服务,为海上作业台湾等境外渔民或其他需要帮助的人道服务,做了许多好事善事,深受两岸民众的欢迎,为实现祖国统一大业添砖加瓦。

(四)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

省红十字会自2002年理顺管理体制后,坚持“规范、高效、务实、廉洁”的要求,注重加强自身建设。打造规范化社会团体,红十字会能力建设迈上新台阶,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视工作需要逐步建立,明确职责,分工负责,有序运作;内部管理制度不断完善,依法办会思想进一步确立,建立完善理事会、执委会等27项工作制度;举办针对专职副会长、秘书长、业务骨干等不同层次的干部培训班30多期,并选派人员参加总会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班15期,全省红十字会系统专职干部基本得到一遍以上轮训。办事机构工作和培训等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办公自动化进展日益加快,各级红十字会现代管理运作能力提高,自身建设普遍加强。

“百年沧桑,百年传承”。在新的历史时期,省红十字会继续高举人道主义旗帜,弘扬红十字精神,传承红十字文化,切实承担起时代赋予的使命和责任,进一步动员人道力量,竭诚服务易受损害人群,为浙江红十字事业继续谱写新篇章,作出新贡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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