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浙江省绍兴市红十字会正式启动人体器官捐献工作,通过强化合作,健全机制,着力构建四大体系,着力解决四大问题,探索建立器官捐献工作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取得了良好成效,其经验做法或可供全国同仁参考。
建立健全捐献合作体系,着力解决“联”的问题
一是召开医疗红工委会议。2017年初,联合市卫计委召开全市医疗红十字工作委员会会议,调整绍兴市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对人体器官捐献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得到各大医院的积极响应。
二是推进登记站点建设。为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开展咨询、办理登记手续,市红十字会采取以点带面的形式,在市直综合性医院设立捐献登记站,目前已在绍兴市人民医院建设标准化人体器官遗体捐献登记站,并将逐步延伸到在市直二级甲等(含)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
三是抓好区县联动。在市本级红十字会的带动下,县(区)一级呈现出积极行动、补齐短板的良好状态。如上虞区红十字会于2017年9月联合区卫计委联合召开全区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座谈会以后,突破连续两年零捐献的瓶颈,在短短两个月实现器官捐献3例,在社会各界引起强烈反响。
建立健全捐献管理体系,着力解决“促”的问题
一是规范流程管理。全市层面切实加强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的目标责任制考核,严格器官捐献程序,规范工作流程,按照组织分工和职责,有序开展咨询、登记、捐献、慰问、归档等工作。
二是建立共享机制。在全市红十字系统、卫计系统以及文理学院医学院建立健全及时、准确的信息报送共享机制,每月进行数据分析,及时掌握潜在捐献者信息,形成内外联动、上下一致的工作常态,不断规范捐献工作运行机制,提升公信力。
三是强化基层考核。县(区)红十字会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把捐献工作纳入镇(街)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充分发挥基层红十字组织力量,通过区、镇(街道)、村(居)三级红十字基层组织体系的构建,为捐献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建立健全捐献宣传体系,着力解决“知”的问题
一是结合纪念日抓宣传。结合每年清明、“5·8世界红十字日”、“红十字会法颁布纪念日”等重大纪念日,宣传捐献者事迹,普及捐献知识。
二是抓住重点强宣传。全市设ICU的医疗机构100%设立捐献宣传栏,并依托 ICU、急诊科等重点科室的医务人员组成20余人的捐献宣传队伍,面向潜在捐献者加大宣传动员力度。
三是立足基层重宣传。积极探索建立 “市、县(区)、街道(乡镇)红十字会三级宣传服务”的工作体系,通过红十字示范(特色)镇(街道)和“美丽乡村博爱展示带”建设,使更多老百姓知晓、接受器官(遗体、角膜)捐献。
四是推选“好人”促宣传。积极推荐捐献者和登记者参与各级各类评先评优活动,营造好人有好报的氛围,全市共有10余位器官捐献者获评市长奖、道德模范提名、最美人物等各类奖项。2017年,诸暨市器官捐献者何赛军入围中国好人榜。
建立健全捐献慰问体系,着力解决“暖”的问题
一是建立缅怀纪念场所。在市红十字会网站开通“绍兴市器官(遗体、角膜)捐献网上纪念堂”主题网页,展示、缅怀捐献者。2017年,在绍兴文理学院医学院专门设立绍兴市人体器官(遗体、角膜)捐献无语良师纪念碑,并在每年清明节前夕,组织开展“感恩追思”系列活动,表达对捐献者的缅怀和尊敬。
二是加大人道关怀力度。修订完善人道救助(生命关爱)专项救助办法,加大对捐献者家庭的人道慰问救助力度,力所能及帮助捐献者(登记者)困难家庭解决实际困难。在清明节前,开展捐献者家庭走访慰问;重阳节前,组织开展针对60周岁以上器官(遗体、角膜)登记者家庭走访慰问;把困难捐献者家庭纳入“博爱送万家”活动帮扶对象。
三是开展贴心志愿服务。市、县两级红十字会都建立了生命关爱志愿服务队,为志愿登记者和捐献者家属提供贴心的服务,对行动不便的志愿登记者开展上门办理登记服务。如帮助“三捐”(捐遗体、捐钱、捐房)老人单厚生解决健康服务以及养老问题,帮助器官捐献者李龙缘提供法律支援服务,帮助贫困捐献者孩子完成学业等。
下一步,市红十字会将继续围绕四大体系展开积极探索,争取市委、市政府对捐献和登记志愿者的政策支持,探索建立多部门合作的信息通报、综合协调、优抚保障等长效合作机制,加大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宣传力度,着力推进全市人体器官捐献工作规范、长效、健康发展。